宁德市蕉城区某文化培训学校擅自设置、使用无线电台案
来源:宁德市无线电管理局 时间:2023-03-08 17:17

  2023年2月 28日,宁德市无线电管理局在排查公众移动通信基站干扰源时 ,在蕉城区天山西路20号内发现1台手机信号放大器。执法人员随即展开调查,确认宁德市蕉城区某文化培训学校未经无线电管理机构批准,于2022年8月起擅自设置、使用1台手机信号放大器。宁德市蕉城区某文化培训学校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属于擅自设置、使用无线电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第七十条、《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表二)》的规定,宁德市无线电管理局作出没收手机信号放大器1台的行政处罚。 3月8日,行政处罚执行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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