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2015年度电子专业、科技管理专业中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
来源:人事处 时间:2015-07-02 16:08

福建省工程技术经济专业职称改革领导小组

文件

 

闽经信职改〔2015〕13

 

关于报送2015年度电子专业、科技管理专业

中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

 

各设区市经信委、人社局,平潭综合实验区党群工作部,省直有关单位人事部门,委直属单位:

经研究,2015年度工程技术系列电子专业、科技管理专业中级职务评审会拟定于今年12月中旬召开,现将材料报送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及报送材料要求:

凡在企事业单位(不含参公单位)从事工程技术系列电子专业(电子技术、光电技术及其应用、广播电视、无线电通讯、半导体及元器件、电子机械设备维修等)和科技管理专业(技术管理、综合管理、安全管理、质量管理、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信息、科技普及、专利管理等)的专业技术人员,符合闽经贸培训〔2003〕299号文件规定的条件,均可申报评审

报送材料要求:

1、省直有关厅局(集团公司)人事部门、各设区职改办委托评审函1份。

2、《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人员简明表》一式25份(要求一律用A3复印纸打印)。

3、《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3份,应由本人如实填写(可电脑打印)后加盖单位公章。

4、任现职以来近4年(硕士学位2年、大专学历5年)考核登记表或《福建省工程技术人员考核登记表》,每年度1份;事业单位人员可用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加盖单位公章代替。

    5、各种证明材料:有关学历、学位证书(在职学习取得专科以上学历的,须提供前置学历的证明并在相关表格中注明),现任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及聘书,继续教育证书,省属事业单位应提供外语成绩证书(或免试审批表1份),以上证明要求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6、能反映本人专业技术水平、业绩、贡献方面的材料、证书、奖状等证明材料复印件各1份。

7、任现职期间独立撰写的本专业论文或技术工作总结1份。

8、破格申报者,应符合闽经贸培训〔2003〕299号文件规定的申报条件,在简明表备注栏注明符合破格晋升规定的哪一条款,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9、申报人员应统一填写《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请备案表》一份(下同,简称《备案表》。需加盖单位公章,详见附件)。

以上材料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二、根据省人事厅《关于职称工作若干具体问题的通知》(闽人发〔2002〕154号)文件精神,为增强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的公开性、透明性,杜绝弄虚作假等不正之风,实行申报材料公示制度。申报评审对象的单位,应将参评人员的《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简明表》在本单位公示7天,并在《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中的“单位推荐意见”栏内注明“经公示(公示期为某年某月某日至某月某日),材料真实无异议,符合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同意推荐”。

三、职称评审表格、常见问题咨询、答辩考核等有关事项可到福建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网站(www.fjetc.gov.cn)的“职称评审”专栏中浏览、下载。

四、任职年限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12月31日。

五、评审收费标准按闽价费[2008]361号文规定执行。

六、材料报送时间:2015年8月10日至8月31日,逾期恕不受理。

材料报送地点:福州市北环西路384号 福建省无线电监测站703室

联系电话:0591-87803907,87824165,87826929、87833034。

 

附件: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请备案表.xls  

 

 

福建省工程技术经济专业职称改革领导小组

  201565

 

抄送:省经信委,省人社厅领导,存档各(2)。

福建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5年6月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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