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经信委、人社局,平潭综合实验区党群工作部、经发局,省直有关单位人事部门:
为更好地做好我省电子专业高级工程师的评审工作,根据原福建省人事厅《关于组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委库有关事项的通知》(闽人发[2003]12号)精神,经研究,拟对我省电子专业高级工程师评委库进行调整,请各有关单位认真做好符合条件的电子专业高级工程师推荐入库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入库评委条件:
(一)热爱祖国,遵守我国宪法和各项法律法规;
(二)熟练掌握电子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有关政策规定,并能认真贯彻执行;
(三)坚持原则,秉公办事,实事求是,责任心强;
(四)现有在职未退休人员,任电子专业高级工程师职务满两年以上。
二、推荐入库评委程序
拟推荐进入评委库的委员人选由所在单位推荐填写《福建省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委库入库委员推荐表(附件1)》一式两份,由设区市职改办或省直主管部门职改办审查同意后并统一填写《福建省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委库入库委员花名册(附件2)》,(其中:各设区市推荐5-8名人选,其他单位推荐3-5名人选。)于2017年9月30日前报送省经信委人事处、省人社厅事业处(省职改办)。
省经信委人事处
联系人:徐柳忠,联系电话:(0591)87833034
联系地址:福州市华林路76号省政府大院8号楼,邮编350003(请寄EMS)
省人社厅事业处(省职改办)
联系人:吴羽炫,联系电话:(0591)87857057
联系地址:福州市华林路76号省政府大院8号楼,邮编350003(请寄EMS)
附件:1.《福建省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委库入库委员推荐表》.xls
2.
福建省工程技术经济专业 福建省职称改革工作办公室
职称改革领导小组 2017年8月14日
抄送:省经信委,省人社厅领导,存档各(2)。
福建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7年8月1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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