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工程技术经济专业职称改革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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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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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职称改革工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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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经信职改〔2015〕22号
关于推荐福建省享受教授、研究员待遇
高级工程师评委库入库委员的通知
各设区市经信委、人社局,省直有关单位人事部门:
为更好地做好我省享受教授、研究员待遇高级工程师的评审工作,根据原福建省人事厅《关于组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委库有关事项的通知》(闽人发[2003]12号)精神,经研究,拟对福建省享受教授、研究员待遇高级工程师评委库进行充实和调整,请各有关单位认真做好符合条件的优秀专业技术人员推荐入库工作。
一、推荐入库的委员应符合如下要求:
1、热爱祖国,遵守我国宪法和各项法律法规;
2、熟练掌握享受教授、研究员待遇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有关政策规定,并能认真贯彻执行;
3、坚持原则,秉公办事,实事求是,责任心强;
4、担任福建省享受教授、研究员待遇高级工程师职务满2年以上(申报人员任职年限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12月31日)。现有在职未退休人员(195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拟推荐进入评委库的委员人选(具体名额见附件1),由所在单位推荐填写《福建省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委库入库委员推荐表(附件2)》一式2份,由设区市职改办或省直单位人事部门(职改办)审查同意并统一填写《福建省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委库入库委员花名册》(附件3),于2015年9月15日前分别报送至省经信委人事处和省人社厅事业处(省职改办)。
联系人:连秀美、徐柳忠、吴羽炫
联系电话:0591-87826929、87833034、87857057
附件:1.推荐福建省享受教授、研究员待遇高级工程师评委库入库委员名额分配.doc
福建省工程技术经济专业 福建省职称改革工作办公室
职称改革领导小组 2015年7月13日
抄送:省经信委,省人社厅领导,存档各(2)。
福建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5年7月1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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