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福建省享受教授、研究员待遇
高级工程师评委库入库委员的通知
各设区市经信委、人社局,平潭综合实验区党群工作部、经发局,省直有关单位人事部门、职称申报改革试点龙头企业人事部门:
为做好我省享受教授、研究员待遇高级工程师评审工作,根据《中共福建省委办公厅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及《关于印发<福建省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库暂行办法>的通知》(闽人发〔2002〕115号)精神,经研究,拟对福建省享受教授、研究员待遇高级工程师评委库进行充实和调整,请各单位认真做好推荐入库工作。
一、推荐入库的委员应符合如下条件:
1.热爱祖国,遵守我国宪法和各项法律法规;
2.能正确掌握享受教授、研究员待遇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有关政策规定,并能认真贯彻执行;
3.坚持原则,秉公办事,实事求是,责任心强;
4.担任福建省享受教授、研究员待遇高级工程师职务满2年以上(申报人员任职年限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12月31日)在职未退休的专业技术人员(196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拟推荐进入评委库的委员人选,由所在单位推荐填写《福建省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委库入库委员推荐表》(附件1)一式2份,由设区市职改办或省直单位人事部门(职改办)审查同意并统一填写《福建省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委库入库委员花名册》(附件2,同一专业推荐人员请按优先程度排序,并请刻录光盘),上述材料请于2018年3月31日前分别报送至省经信委人事处和省人社厅事业处(省职改办)。
省经信委人事处
联系人:徐柳忠,联系电话:(0591)87833034
联系地址:福州市华林路76号省政府大院8号楼,邮编350003(请寄EMS)
省人社厅事业处(省职改办)
联系人:吴羽炫,联系电话:(0591)87857057
联系地址:福州市华林路76号省政府大院8号楼,邮编350003(请寄EMS)
附件: 1.福建省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委库入库委员推荐表.xls
福建省工程技术经济专业 福建省职称改革工作办公室
职称改革领导小组 2018年1月31日
抄送:省经信委,省人社厅领导,存档各(2)。
福建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8年2月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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