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工艺美术职称改革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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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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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职称改革工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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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经信职改〔2015〕25号
关于推荐福建省工艺美术专业高级工艺美术师
评委库入库委员的通知
各设区市经信委、人社局,平潭综合实验区党群工作部、经发局,省直有关单位人事部门:
为更好地做好我省工艺美术专业高级工艺美术师的评审工作,根据《关于印发<福建省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库暂行办法>的通知》(闽人发[2002]115号)精神,经研究,拟对我省工艺美术专业高级工艺美术师评委库进行调整,请各有关单位认真做好符合条件的工艺美术专业高级工艺美术师推荐入库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入库评委条件:
1、热爱祖国,遵守我国宪法和各项法律法规;
2、熟练掌握工艺美术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有关政策规定,并能认真贯彻执行;
3、坚持原则,秉公办事,实事求是,责任心强;
4、现有在职未退休人员(1957年1月1日以后出生),取得高级工艺美术师任职资格且聘任工艺美术专业高级工艺美术师职务满两年以上。
二、推荐入库评委程序
拟推荐进入评委库的委员人选由所在单位推荐填写《福建省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委库入库委员推荐表(附件1)》一式两份,由设区市职改办或省直主管部门职改办审查同意后并统一填写《福建省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委库入库委员花名册(附件2)》,(其中:各设区市推荐3-5名人选,其他单位推荐1-3名人选),于2015年11月15日前报送省经信委人事处、省人社厅事业处(省职改办)。
省经信委人事处 350003 省政府大院8号楼316室
联系人:徐柳忠,联系电话:(0591)87833034
省人社厅事业处(省职改办) 350003
省政府大院8号楼515室
联系人:李建,联系电话:(0591)88528187
附件:1.福建省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委库入库委员推荐表.xls
福建省工艺美术职称改革 福建省职称改革工作办公室
领导小组 2015年10月26日
抄送:省经信委,省人社厅领导,存档各(2)。
福建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5年10月2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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