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工信职改〔2020〕9号
各设区市工信局、人社局、城镇集体工业联合社(二轻联社),平潭综合实验区党群工作部、经发局,福州市工艺美术联社,省直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2019年度正高级工艺美术师、高级工艺美术师评审工作,经研究,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
凡在全省各类企事业单位或个体工商户中直接从事传统和现代工艺美术(列入国家统计局《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和《统计用产品分类目录》工艺美术专业类别)的理论、科研、创作设计、产品开发、生产技艺指导等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符合闽艺职改〔2018〕2号有关规定任职条件且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均可申报工艺美术系列高级或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人员任职年限的计算时间截止到2019年12月31日。
二、申报材料及要求
(一)各设区市(含平潭综合实验区)职改办或省直厅局、人事档案管理机构、总公司人事部门出具的委托评审函(须注明委托单位的联系方式)1份(对实行聘任制改革单位、龙岩市、双师型转系列参评人员,请在委托评审函中注明:本单位高级岗位空岗情况,本次推荐为等额推荐的说明);
(二)人事部门统一印制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以下简称《评审表》,加贴1寸免冠照片)一式4份;
(三)《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简明表》(以下简称《简明表》,一律A3版打印并加盖单位公章,不装订)一式30份(申报者若有高级技师、省非遗传人、省大师、馆藏等内容,请填写在《简明表》论文或业绩栏中);
《简明表》中符合闽艺职改〔2018〕2号有关任职条件的业绩请在段落前标注★号;
(四)其他材料复印件各1份(须加盖申报单位或委托单位印章,并标注原件复印):
1.学历、学位证书(凡在教育部学信网能正常查询到学历、学位证书信息的专业技术人员,在申报职称时,可不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但须提供学历、学位证书编号及验证码,或学信网查询结果截屏图);
2.申报正高级工艺美术师须提供高级工艺美术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申报高级工艺美术师须提供工艺美术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
3.任现职以来近5个年度继续教育证明材料,其中2016年以前每年不少于72学时,2016年起每年不少于90学时;
4.任现职以来近5个年度聘用合同(正常申报时,若聘用合用中没有聘用现职称内容,且没有现职称《聘任书》则不能申报);
5.任现职以来近5个年度考核材料等;
6.任现职以来近1个年度以上社会保险缴费凭证,或者省人社厅12333公共服务平台企事业单位社保缴费信息查询结果截屏图;
7.居民身份证;
(五)任现职以来的个人业绩材料:
1.已发表的作品、论文、著作原件及复印件2份(加盖单位及主管部门公章)。论文须附上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网站(http://www.gapp.gov.cn/index.html)查询CN刊号结果截屏图,以及在中国知网(http://www.cnki.net)等网上论文查询截屏图;论著须附上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网站CIP核字号查询截屏图;
2.作品彩照一套(贴在A4纸上,另附作品简介);
3.获奖证书复印件1份;
4.其它业绩证明材料。
(六)申报人员需提供一张能反映个人真实水平的近期创作全过程的录像U盘或光盘(MP4文件格式),视频文件命名格式:姓名+申报职称级别+专业类别.mp4(例如:张三高级工艺美术师木雕.mp4)。
录像要求:录制的视频时间不超过30分钟,其作品创作过程的所有主要精细工序步骤必须连续摄录(不可剪辑),视频画面应有制作过程中个人操作全景并推进至细部创作的全过程录像,以证实个人的实际操作能力。对于作品创作关键位置,录像中自己可简要介绍该作品的设计思路及技艺等。
(七)申报人员应统一填写一份《2019年福建省工艺美术系列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结果备案表》(下同,简称《备案表》,详见附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上述申报材料的复印件(除论文外),均需经上级主管单位人事部门(或由档案寄存的人才市场)查验原件后,统一在复印件右上角注明由原件复印并加盖主管单位职改办或人事部门公章。除《评审表》《简明表》外,其他材料都应附目录并按顺序编号装订成册。申报材料原则上不退还。
申报人员应将《备案表》、《简明表》电子版发送至邮箱: fjgyms@126.com。纸质材料统一装在23×31厘米的塑料文件盒中送评审单位。
三、其他
(一)职称评审表格,常见问题咨询、政策文件法规等有关事项请登陆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相关网站(网址:http://gxt.fujian.gov.cn/ 或 福建省工艺美术行业发展促进中心网站)的“职称评审”专栏下载浏览。
(二)申报人员应在《评审表》第2页认真填写“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并签字,以示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三)用人单位应将申报人员的《简明表》《评审表》在本单位公告栏及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以上。公示结束后,材料真实、符合申报条件、群众无异议的,方可推荐上报。在“基层单位推荐意见”栏内注明“经公示(公示期为××年××月××日至××日),材料真实,符合高级工艺美术师(或正高级工艺美术师)任职资格申报条件,同意推荐”。
(四)通过初审、预审的申报人员,在提交评委会评审前,需按规定参加面试答辩,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用人单位要严把材料审核关、资格初审关、推荐程序关,如有违反将按照《中共福建省委办公厅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闽委办发〔2017〕52号)文件规定追究相关责任。
在申报过程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者,一经查实,取消其申报资格,2年内不得申报。已评审确认任职资格的,按照有关规定撤销其任职资格。
(六)评审收费按闽价费〔2008〕361号文规定执行。
(七)请于2020年6月1日至6月30日集中报送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五一北路31号二轻大厦13楼省工艺美术行业发展促进中心行业发展部。
省工艺美术行业发展促进中心行业发展部联系电话:0591-87532741,87556911
附件:2019年度福建省工艺美术系列高级(含正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备案表
福建省工艺美术职称改革领导小组 福建省职称改革工作办公室
2020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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