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工程技术经济专业职称改革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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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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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职称改革工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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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经信职改〔2015〕14号
关于推荐福建省高级经济师评委库
入库委员的通知
各设区市经信委、人社局,平潭综合实验区党群工作部、经发局,省直有关单位人事部门:
为更好地做好我省高级经济师的评审工作,根据原福建省人事厅《关于组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委库有关事项的通知》(闽人发[2003]12号)精神,经研究,拟对我省高级经济师评委库进行调整,请各有关单位认真做好符合条件的高级经济师推荐入库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入库评委条件:
1、热爱祖国,遵守我国宪法和各项法律法规;
2、熟练掌握经济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有关政策规定,并能认真贯彻执行;
3、坚持原则,秉公办事,实事求是,责任心强;
4、现有在职未退休人员(1957年1月1日以后出生),任高级经济师职务满两年以上。
二、推荐入库评委程序
拟推荐进入评委库的委员人选由所在单位推荐填写《福建省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委库入库委员推荐表(附件1)》一式两份,由设区市职改办或省直主管部门职改办审查同意后并统一填写《福建省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委库入库委员花名册(附件2)》,(其中:各设区市推荐3-5名人选,其他单位推荐1-3名人选。)于2015年8月30日前报送省经信委人事处、省人社厅事业处(省职改办)。
省经信委人事处
联系人:连秀美、徐柳忠,联系电话:(0591)87833034
省人社厅事业处(省职改办)
联系人:吴羽炫,联系电话:(0591)87857057
附件:1.福建省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委库入库委员推荐表.xls
福建省工程技术经济专业 福建省职称改革工作办公室
职称改革领导小组 2015年6月10日
抄送:省经信委,省人社厅领导,存档各(2)。
福建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5年6月1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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