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工信职改〔2020〕12号
各设区市工信局、人社局,平潭综合实验区党群工作部、经发局,省直有关单位、试点龙头企业人事部门:
为更好地做好我省高级经济师的评审工作,根据原福建省人事厅《关于组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委库有关事项的通知》(闽人发〔2003〕12号)精神,经研究,拟对我省高级经济师评委库进行调整,请各有关单位认真做好符合条件的高级经济师推荐入库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入库评委条件:
1.热爱祖国,遵守我国宪法和各项法律法规;
2.熟练掌握经济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有关政策规定,并能认真贯彻执行;
3.坚持原则,秉公办事,实事求是,责任心强;
4.现有在职未退休人员(1962年1月1日以后出生),任高级经济师职务满两年或取得经济、金融、管理专业正高级职称者(任职年限截止2019年12月31日)以上。
二、推荐入库评委程序
拟推荐进入评委库的委员人选由所在单位推荐填写《福建省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委库入库委员推荐表(附件1)》一式两份,由设区市职改办或省直主管部门职改办审查同意后并统一填写《福建省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委库入库委员花名册(附件2)》,(其中:各设区市推荐3-5名人选,其他单位推荐1-3名人选,往年已申报过人员无需再次申报。)于2020年6月30日前(EMS)报送省工信厅人事处(电子版同时发送至zhigb@gxt.fujian.gov.cn)、省人社厅事业处(省职改办),电子版同时发送至fj87856021@163.com。
省工信厅人事处
联系人:许女士、徐先生,联系电话:(0591)87833034
省人社厅事业处(省职改办)
联系人:吴先生,联系电话:(0591)87857057
附件:1.《福建省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委库入库委员推荐表》
2.《福建省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委库入库人员花名册》
福建省工程技术经济专业 福建省职称改革工作办公室
职称改革领导小组 2020年5月8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