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冶炼行业规范条件初审
来源:本网 时间:2018-07-20 22:50

问:企业在资源综合利用方面需要满足什么要求?(铜冶炼行业规范条件初审)
答: 新建铜冶炼企业占地面积应低于4平方米/吨铜,水循环利用率应达到97.5%以上,吨铜新水消耗应在20吨以下,铜冶炼硫的总捕集率须达到99%以上,硫的回收率须达到97.5%以上,铜冶炼含重金属废水必须达标排放,排水量必须达到国家相关标准的规定。现有企业水循环利用率应达到97%以上,吨铜新水消耗应在20吨以下,铜冶炼硫的总捕集率须达到98.5%以上,硫的回收率须达到97%以上。新建含铜二次资源冶炼企业的水循环利用率应达到95%以上,现有含铜二次资源冶炼企业的水循环利用率应达到90%以上。 鼓励铜冶炼企业建设伴生稀贵金属综合回收利用装置。

问:申报该事项需要符合什么条件?(铜冶炼行业规范条件初审)
答:(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符合铁合金、电解金属锰行业规范条件的各项要求; (三)铁合金、电解金属锰项目立项、土地审批、环境影响评价、节能评估等建设程序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四)无国家明令淘汰的落后产能; (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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