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省级工业设计中心申报主体有哪几类?(省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发布名单))
答:省级工业设计中心申报主体有两类:一是已建立工业设计中心的制造业企业,二是专业工业设计企业。
问:省属企业如何申报省级工业设计中心?(省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发布名单))
答:省属企业向所在省集团(控股)公司申报,由该省集团(控股)公司向省经信委推荐。
问: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是否参加省级考核评价?(省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发布名单))
答:已升级为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的省级工业设计中心不参与省级考核评价。
问:已认定为省级工业设计中心的企业发生更名如何办理?(省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发布名单))
答:省级工业设计中心所在企业发生更名、重组等重大调整的,应在办理相关手续后30个工作日内将有关情况通过原推荐单位报送省经信委,省经信委对更名的省级工业设计中心,以通告形式公布。
问:省级工业设计中心有哪些资金奖励政策?(省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发布名单))
答:对经认定的省级工业设计中心给予50万元资金奖励;省级以上工业设计中心的工业设计企业分离设立网络设计平台、工业设计供应链平台、3D打印及定制化设计平台等生产性服务新模式新业态的,给予一次性不超过30万元启动资金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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