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省必须向省经信委申请进行产生无线电波辐射的工程设施选址定点协调吗?
来源:本网 时间:2018-07-27 17:04

答:根据《福建省无线电管理条例》规定,设置、使用无线电台审批交由派出机构负责,以方便行政相对人就近办理。同样的,在我省进行产生无线电波辐射的工程设施选址定点协调,由该工程所在地的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和设区市市无线电管理局协商确定。工程设施所在为平潭综合实验区的,由平潭综合实验区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和省经信委无线电频率台站管理处协商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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