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2023年度无线电管理经费资金专项审计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来源:福建工信 时间:2024-04-07 16:35
潜在供应商:

    因工作需要,我单位拟就福建省2023年度无线电管理经费资金专项审计服务项目进行市场询价。根据《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采购管理暂行规定》(闽工信函办〔2022〕595号)第二十条规定,现发布采购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福建省2023年度无线电管理经费资金专项审计服务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

    二、审计内容

    在我单位指定场所省本级、各设区市无线电管理局(不含厦门市无线电管理局)、省无线电监测站的2023年度无线电管理经费开展专项审计,并于合同签订后25日内出具专项审计报告。

详细内容可电话(0591-87556214)或前往省工信厅频管处(福州市鼓楼区华林路166号省工信厅经贸大厦办公区511办公室)咨询。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须为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

    (二)供应商具有较强的执业能力和严谨、细致的工作作风,所提供的材料、数据真实可靠;

    (三)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信誉,能够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信用状况良好,近5年内无不良执业记录,在招标投标活动和审计工作中无欺诈、腐败行为以及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四、有关要求

    (一)请供应商按以下要求提供相关材料:

    1.填写采购报价单(见附件),最高限价为28600元;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若有)、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若有)。

    4.近5年内无不良执业记录、在招标投标活动中无违法违规行为的证明(申明)材料。

   (二)上述资料每件均需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且装订成册,并用信封将上述资料密封,在信封封口处加盖公章。

    (三)请于2024410日17:30前送至或邮寄至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频管处。地址:福州市鼓楼区华林路166号省工信厅经贸大厦办公区五楼。联系人:刘小春0591-87556214。

    不满足上述要求的报价文件视为无效报价文件。

     五、其他注意事项

    (一)本项目采用“一次招标、一年一签”的合同签订方式(不超过三年)。采购人根据相关政策、预算安排及上年度合同验收情况(含中标人服务质量等),决定是否与中标人续签下一年合同(价格保持不变)。

    (二)本项目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确定中标人。我单位将中标结果直接通知中标人。

    (三)中标通知发出后5日内,未与我单位签订合同的中标人,将视为放弃本项目的中标资格。我单位保留采取进一步措施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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