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无线电管理局固定资产盘点、数据核查和报废服务(无线电技术设施实物与档案核查整理服务)项目最高限价询价公告
来源:厦门市无线电管理局 时间:2024-04-24 08:56

 

各报价供应商:

我单位拟委托有资质有经验的机构开展固定资产盘点、数据核查和报废服务(无线电技术设施实物与档案核查整理服务)等工作,根据《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采购管理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 拟对本项目最高限价进行询价, 欢迎合格的服务供应商前来报价。

一、项目名称

固定资产盘点、数据核查和报废服务(无线电技术设施实物与档案核查整理服务)

二、项目预算及服务时限

1. 项目预算:22

2. 服务期限自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供的驻点人员到岗服务证明之日起一年。

三、时间安排及报价方式

1. 公告发布时间:2024424日至2024428

2. 报价提交截止时间:202442817:30,逾期送达不予接受。报价人需将报价寄送至厦门市思明区会展南二路200号厦门市无线电管理局,联系人:林工,联系电话:0592-5807996

四、服务内容及要求

1. 报价供应商应具有报价项目的服务范围,须提供报价供应商合格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有效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 报价供应商应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五、潜在服务供应商提交材料要求及报价须知

1. 报价供应商根据采购内容,填写报价,密封提交。纸质文件一份,需在密封袋封口处加盖单位公章,密封文件袋封面须注明项目名称,报价供应商全称。

2. 提供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对供应商代表的授权书及法定代表人、供应商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授权书格式自拟并加盖公章。

3. 报价供应商提供的服务应满足技术标准和质量要求。具体技术和服务要求详见附件1

4. 报价单(详见附件2)并加盖公章。

5. 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六、其他要求

1. 本次报价供应商所提供的报价仅作为本项目采购最高限价的计算依据,而非最低价成交。

2. 报价供应商所提供的报价应根据服务内容及要求,充分考虑各项成本和费用,若提供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报价人提供的报价,询价人有权要求报价人提供报价理由说明及报价依据,若报价理由及依据不充分的或明显低于成本的,将被认定为无效报价,如发现恶意报价者,询价人可上报政府相关部门将其列入黑名单。

3. 报价供应商在报价单上必须填写完整且有效的报价单位联系人、电话,报价供应商应对所递交的报价文件及与报价有关的证明和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若以弄虚作假给询价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4. 报价供应商应无条件认可本次询价结果,询价人不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

 

附件1:技术和服务要求

附件2:报价单(格式仅供参考)

 

 

                                                                              厦门市无线电管理局

                                                                                2024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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