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报价供应商:
为公开、公平、公正遴选具备相应资质的机构承接我厅“福建省2024年度清理拖欠中小企业账款优化营商环境成效第三方评估”工作,根据《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采购管理暂行规定》(闽工信函办〔2022〕595号),就该项目采购进行市场询价,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价。
一、项目名称
(一)项目名称:福建省2024年度清理拖欠中小企业账款优化营商环境成效第三方评估。
(二)项目要求: 了解国家及我省防范和化解拖欠中小企业账款的相关政策。评估省内各地市《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落实情况,包括支付条例宣传贯彻工作情况,投诉渠道畅通情况,投诉线索办理情况;组织开展网上调查、实地调研、企业座谈等方式对我省清理拖欠中小企业账款政策落实情况进行评估,了解我省中小企业账款拖欠状况,提出我省清理拖欠和优化营商环境建议,根据评估结果形成评估分析书面报告。
二、报价单位资质要求
申请单位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省工信厅采购管理暂行规定》的要求,且具备: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企业、行业协会或科研机构、大专院校等企事业单位;
(二)无信用不良记录,不被政府有关部门列入失信名单;
(三)了解国家及我省政府部门清理拖欠中小企业账款相关政策及工作情况,参与过清理拖欠中小企业账款相关工作,了解其他省市经验做法;
(四)了解国家及地方层面出台的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措施,熟悉相关政策落实情况;
(五)承接单位应成立调查评估研究团队,评估团队至少应有3名中级及以上职称人员并具有统计调查、评估、评价、政策宣传及解读等相关经历;
(六)该评估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
申请单位须为申请材料的真实性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三、报价文件要求
(一)按要求填写《福建省2024年度清理拖欠中小企业账款优化营商环境成效第三方评估项目采购报价单》,各报价供应商报价应低于20万元,否则视为无效报价。本次报价仅作为采购最高限价设定的参考报价,不作为项目评标依据;
(二)附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
(三)附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上述资料均需要加盖报价供应商单位公章,且装订成一册后加盖骑缝章。
四、报价文件提交时间
报价文件于2024年9月21日18时前送至(或EMS寄送)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法规和行政审批处(福州市鼓楼区华林路76号屏山大院8号楼329室)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591-87855312
附件:“福建省2024年度清理拖欠中小企业账款优化营商环境成效第三方评估”项目采购报价单
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4年9月18日
附件:
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福建省2024年度清理拖欠中小企业账款优化营商环境成效
第三方评估”项目采购报价单
年 月 日
报价供应商: (盖章)
联系人: 联系方式
序号 |
货物 名称 |
需求数量 |
单位 |
总价 (元) |
1 |
“福建省2024年度清理拖欠中小企业账款优化营商环境成效第三方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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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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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1、报价总价超过20万元的视为无效报价。
2、对应总价,提供对应分项报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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