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工信厅以及我局采购管理规定,拟对本项目最高限价进行询价,欢迎合格的供应商(报价人)前来报价。
一、项目名称
2024年厦门市便携式无线电监测设备购置
二、服务需求
购置便携式无线电监测设备1台。
三、时间安排及报价方式
1.公告发布时间:2024年10月22日至2024年10月25日。
2.报价递交时间:报价提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25日17:30,逾期送达概不接受。报价人需将报价寄送至厦门市思明区会展南二路200号厦门市无线电管理局,联系人:卢先生,联系电话:18659990111。
四、报价服务供应商要求
1.报价人应具有报价项目的专业技术能力,须提供以下资料并加盖公章:
(1)投标人需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由法定代表人对授权代表人的授权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2.报价人应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3.报价函(详见附件1)需加盖各报价单位的公章;
4.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5.本次报价仅作为最高限价设定的参考报价,不作为评标的依据。
五、递交资料要求及报价须知
1.纸质文件:报价供应商根据采购内容,填写报价,密封提交。纸质文件一份,需在密封袋封口处加盖单位公章,密封文件袋封面须注明项目名称,报价供应商全称。
2.报价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应满足技术标准和质量要求。具体技术和服务要求详见附件2。
3.报价供应商在报价单上必须填写完整且有效的报价单位联系人、电话和公司详细地址,报价供应商应对所递交的报价文件以及与报价有关的证明和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若以弄虚作假给询价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4.本项目预算价36万元。如发现恶意报价者,询价人可上报政府相关部门将其列入黑名单。
5.报价供应商应无条件认可本次询价结果,询价人不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
附件1:服务供应商报价单(格式样例)
附件2:采购内容及要求
厦门市无线电管理局
2024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