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无线电管理局2024年在用监测设备维修、测试验证及固定站搬迁服务项目比价公告
来源:漳州市无线电管理局 时间:2024-12-06 16:32

  根据工作需要,漳州市无线电管理局拟将漳州市无线电管理局2024年在用监测设备维修、测试验证及固定站搬迁服务项目通过比价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与比价。有关要求说明如下:

  一、项目情况

  (一)采购人:漳州市无线电管理局。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漳州市无线电管理局2024年在用监测设备维修、测试验证及固定站搬迁服务项目。

  2.项目总体要求:对出现故障的技术设备进行检查和维修,使其能恢复至正常工作状态。

  3.项目详细内容:见附件一。

  4.项目最高限价:人民币壹拾伍万肆仟陆佰陆拾柒元(154667.00元)(含税)。

  二、参与比价单位的条件与要求

  (一)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有依法缴纳税收良好记录;

  4.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未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8.满足相关法律、法规、管理办法中规定的其它条件;

  9.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文件的相关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

  10.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二)技术要求:见附件一。

  (三)商务条件:见附件一。

  以上均为不可或缺的实质性要求与条件,资质审查阶段将对参选单位是否符合上述内容进行确认(具体需提供材料见附件二),如有不满足将直接淘汰,不予进入比价环节。

  三、参与比价单位提供材料

  (一)参选文件

  按照附件二要求的材料提供,每项材料(含承诺函或佐证文件复印件等)都应加盖单位公章并按其顺序排列好后装订同时加盖骑缝章,参选文件封面应标明“漳州市无线电管理局2024年在用监测设备维修、测试验证及固定站搬迁服务项目参选文件”字样、参选单位名称及日期,同时在单位名称处加盖公章,本材料一式两份,需用档案袋密封,密封档案袋外包装也应标明“漳州市无线电管理局2024年在用监测设备维修、测试验证及固定站搬迁服务项目参选文件”字样、参选单位名称及日期,密封档案袋外包装上的单位名称及封口处均应加盖单位公章,参选文件内容应包括:

  1.资格条件证明文件(具体需提供材料见附件二);

  2.技术要求证明文件(具体需提供材料见附件二);

  3.商务条件证明文件(具体需提供材料见附件二);

  以上材料均为不可或缺的内容,资质审查阶段将对上述内容进行确认,如有不满足将直接淘汰,不予进入比价环节,请各参选单位仔细阅读附件二并完整提供材料。

  (二)报价表

  按照附件三的格式填写提供,报价表应加盖单位公章,一式两份,并用档案袋密封,密封档案袋外包装应标明“漳州市无线电管理局2024年在用监测设备维修、测试验证及固定站搬迁服务项目报价表”字样、参选单位名称及日期,密封档案袋外包装上的单位名称及封口处均应加盖单位公章。

  (三)材料提交方式

  以上参选文件和报价表的所有材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在比价材料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专人或者快递形式送交漳州市无线电管理局。

  四、比价文件的获取

  2024年12月6日起,通过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网站获取。(https://gxt.fujian.gov.cn/zwgk/czzj/xmaphzjxd/)

  五、参选文件提交

  材料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2月10日 17:30 前,逾期恕不接受。

  地点: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胜利西路136号丹霞大厦12楼。

  联系人:郭立群。

  联系方式:0596-2522887。

  六、比价要求

  参选文件应严格按照比价文件及其附件的要求编制,不符合要求的视为无效参选文件。

  七、比价选取原则

  漳州市无线电管理局在收到参选单位的参选文件后将首先对参选单位的资质进行审查,参选单位应完全符合并响应“二、参与比价单位的条件与要求”的各项条件与要求并按照附件二中要求的内容提供相关证明文件,资质审查中发现不符合附件一及附件二要求或材料作假的将直接淘汰,不予进入比价环节,通过资质审查的参选单位将进入比价环节。比价环节实行最低价法决定中选单位(如遇价格相同的将视其他事项要求的响应情况来决定,对其他事项要求作出更优响应者中选,故参选单位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尽量提供有关其他事项要求的证明材料)。参加比价单位少于3家的,此次邀请比价不成立。

  八、漳州市无线电管理局拥有对上述所有条款的最终解释权。

  漳州市无线电管理局

  2024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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