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升重大活动、重要考试无线电安全保障能力以及航空、铁路无线电专用频率保护水平,南平市无线电管理局按照《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采购管理暂行规定》(闽工信函办〔2022〕595号)采购程序和规定,拟开展无线电安全保障能力提升演练服务项目采购,现对以上项目进行市场询价,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报价。
一、项目名称
南平市无线电管理局无线电安全保障能力提升演练服务项目
二、时间安排及报价方式
(一)公告发布时间:2024年12月9日至2024年12月12日
(二)报价递交时间和方式:报价提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12日17:30前,逾期概不接受。报价供应商需将报价纸质材料送至或投寄至南平市无线电管理局(地址:福建省南平市建阳区崇阳北路749号2栋,联系人:刘先生,联系电话:18950616699)。
三、供应商要求
(一)报价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
(二)报价供应商应具有报价项目的范围,须提供报价供应商合格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的有效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三)报价供应商应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四)本次报价最高限价8万元。
(五)本次报价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四、递交资料要求及报价须知
(一)报价文件要求:
1.按要求填写《采购报价单》(见附件1);
2.附营业执照复印件;
3.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二)上述资料一式一份,均需要加盖报价供应商单位公章,并用信封将上述资料密封,在信封封口处加盖公章。不满足上述要求的报价文件视为无效报价文件。
(三)报价供应商在报价单上必须填写完整且有效的报价单位联系人、电话,报价供应商应对所递交的报价文件及与报价有关的证明和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若因弄虚作假给询价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如发现恶意报价者,询价人可上报政府相关部门将其列入黑名单。
4.报价供应商提供的项目应满足技术标准和质量要求,具体要求详见《项目内容及要求》(见附件2)。
附件:1.采购报价单
2.项目内容及要求
南平市无线电管理局
2024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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