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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4年度省技改项目融资支持专项政策和第一期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专项资金贷款贴息审计服务采购项目的预公告
来源:福建工信 时间:2025-03-11 12:49 浏览量:12

  各报价供应商:

  因工作需要,我单位拟就2024年度省技改项目融资支持专项政策和第一期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专项资金贷款贴息审计服务项目进行市场价采购。根据《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采购管理暂行规定》(闽工信函办〔2022〕595号)有关规定,现进行项目信息预告暨最高限价询价,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价。

   一、项目名称 

  2024年度省技改项目融资支持专项政策和第一期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专项资金贷款贴息审计服务

   二、项目要求 

  (一)2024年度省技改项目融资支持专项政策审计服务,依据《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福建省财政厅 中国人民银行福建省分行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福建监管局关于实施福建省技术改造项目融资支持专项政策的通知》(闽工信规〔2024〕14号)要求,对各合作银行2024年度专项项目贷款投放及贴息情况进行专项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作为资金结算依据。

  (二)2024年度第一期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专项资金贷款贴息审计服务,依据《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等五部门关于设立第一期福建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专项资金贷款的通知》(闽工信联中小〔2024〕6号),对各合作银行贴息补助资金申请明细进行结算审核,并抽取10%左右企业进行核查。

   三、报价供应商资格要求 

  报价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且具备以下条件:

  (一)须为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

  (二)具有较强的执业能力和严谨、细致的工作作风,所提供的材料、数据真实可靠。

  (三)具有良好的信誉,能够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信用状况良好,近3年内无不良执业记录,在招标投标活动和审计工作中无欺诈、腐败行为以及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四、报价文件要求

  (一)按要求填写《2024年度省技改项目融资支持专项政策和第一期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专项资金贷款贴息审计服务项目采购报价单》。各报价供应商报价应低于20万元人民币,报价应符合正常市场行情和标准,不得恶意报价。本次报价仅作为采购最高限价设定的参考报价,不作为项目评标依据。

  (二)附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资质证明文件复印件。

  (三)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上述资料均需加盖报价供应商单位公章,且装订成一册后加盖骑缝章,并用信封将上述资料密封,在信封封口处加盖公章。不满足上述要求的报价文件视为无效报价文件。

  (四)报价文件请于3月14日17:30前送至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投资和规划处(地址:福州市鼓楼区华林路76号屏山大院8号楼312室,联系人:黄先生,联系电话:0591-87430185)。

  附件:省技改项目融资支持专项政策和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专项资金贷款2024年度审计服务项目采购报价单

  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5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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