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采购管理暂行规定》的采购程序和规定,对本项目采购意向进行公开并对最高采购限价进行询价,欢迎合格的供应商(报价人)前来报价。
一、意向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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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预计采购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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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移动监测平台升级项目 |
2025年10月 |
二、最高限价询价
本次询价结果仅作为该项目采购最高限价使用,不作为确定供应商的依据。
(一)时间安排及报价方式
1.公告发布时间:2025年8月18日至2025年8月22日。
2.现场查勘和咨询会:本次询价不组织现场查勘和咨询会。
3.报价递交时间和方式:报价提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8月22日18:00前,逾期概不接受。报价人需将报价纸质材料送至或投寄至福建省无线电监测站(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北二环西路384号,联系人:陈峰。联系电话:0591-87848706)。
(二)服务供应商要求
1.报价单位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
2.报价人应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3.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三)递交资料要求及报价须知
1.报价文件要求:
(1)按要求填写《服务供应商报价函》(详见附件一);
(2)附营业执照复印件;
(3)附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4)报价单位对所递交的报价文件以及与报价有关的证明和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否则,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2.上述资料均需要加盖报价供应商单位公章,且装订成册后加盖骑缝章,并用信封将上述资料密封,在信封封口处加盖公章。除按要求密封提交的纸质报价文件外,报价供应商还需同时提供一套完整的上述材料的电子扫描件(PDF格式)。不满足上述要求的报价文件视为无效报价文件。
3.报价人能提供的服务应满足技术标准和质量要求。
4.如发现恶意报价者,询价人可上报政府相关部门将其列入黑名单。
5.报价人应无条件认可本次询价结果,询价单位对因本次询价活动本身可能产生的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不承担责任。
附件1:服务供应商报价函(格式样例)
附件2:福建省无线电管理办公室移动监测平台升级项目技术和服务要求
福建省无线电监测站
2025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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