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无线电监测站关于福建省无线电台站管理电子证照功能升级项目询价采购的公告
来源:福建省无线电监测站 时间:2025-11-04 10:29

    因工作需要,根据《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采购管理暂行规定》等文件要求,我单位拟就福建省无线电台站管理电子证照功能升级项目开展询价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提交密封的响应文件及报价。

  一、采购名称及最高限价

  采购名称:福建省无线电台站管理电子证照功能升级项目

  最高限价:49.68万元。

  二、采购需求

  详见附件2:采购内容及要求

  三、采购方式

  在福建省工信厅网站发布询价采购公告,通过对三家及以上供应商响应文件进行评审,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否则无效。

  四、评审方法

  最低价评审法:根据符合采购要求、质量和服务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一)全部响应采购内容及要求的,则确定报出最低价响应文件的为成交供应商;

  (二)全部响应采购内容及要求,且有不少于2家报出最低价(报价相同)的,按相关要求确定供应商

  五、供应商要求

  (一)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二)供应商应具有报价项目的服务范围,须提供报价供应商合格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的有效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或提供;若供应商为自然人,须提供有效的身份证复印件并由本人签名

  (三)供应商能够承担项目服务相关内容(详见附件二要求);

  六、报价文件要求

  按要求填写询价采购响应文件,包含但不限于:

  (一) 响应报价函(格式见附件1

  (二) 采购内容及要求响应表;

  () 法人登记证书(营业执照)等复印件(若供应商为自然人,须提供有效的身份证复印件并由本人签名)

    () 响应人资格声明格式见附件1

    (五)附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投标人为法人或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可不提供本授权书)、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投标人为法人或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可不提供本授权书);

    (六)本公告及附件中对供应商相关要求的证明材料。

报价响应文件需装订成册后加盖骑缝章(若供应商为自然人,由本人签名),并用信封将上述资料密封,在信封封口处加盖公章(若供应商为自然人,由本人签名)。不满足上述要求的报价文件视为无效报价文件。另请提供套电子版报价响应文件介质与纸质文件一同密封,电子版报价响应文件与纸质版不一致的以纸质版为准。

密封信封外侧应注明项目名称及供应商名称,请勿标注与项目内容无关或需要密封的信息。

  七、提交时间

  报价文件请于2025116日18:00前邮寄至或送达福建省无线电监测站。

  地  址:福州市鼓楼区北环西路384号

  联系人:邱伟华,电话:0591-87824597

  八、其他

  采购人保留对本公告的解释权利;采购人有权依照有关部门相关要求终止采购或在合同履行前终止合同而不承担有关责任。

  附件1:供应商报价函(格式样例)

    附件2:福建省无线电台站管理电子证照功能升级项目采购内容及要求   

福建省无线电监测站    

  2025114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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