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地面业务无线电频率国际协调与申报服务询价采购的公告
来源: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时间:2026-05-06 09:16

  因工作需要,根据《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采购管理暂行规定》等规定,我单位拟就福建省地面业务无线电频率国际协调与申报服务开展询价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提交密封的响应文件及报价。

  一、 采购名称及最高限价

  采购名称:福建省地面业务无线电频率国际协调与申报服务

  最高限价:15.8万元。

  二、服务要求

  (一)供应商能够针对本项目组建专门的研究团队。

  (二)供应商熟悉地面无线电业务国际协调及申报规范,具备相关技术能力。

  (三)供应商不得将本项目分包或拆包,供应商应根据采购人的要求提供完整的服务。

  (四)供应商在实施过程中,应与采购人联系沟通及汇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五)供应商在实施过程中所形成的有关调查材料,应整理成册归档,以便采购人调阅。

  (六)供应商对执行本项目过程中知悉的涉密信息严加保密,不得将其知悉的秘密和采购人提供的资料对外泄露;如需公开征求意见或发布成果,须经福建省无线电管理办公室同意。

  三、采购方式

  在福建省工信厅网站发布询价采购公告,通过对三家及以上供应商响应文件进行评审,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否则无效。

  四、评审方法

  最低价评审法:根据符合采购要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一)全部响应采购内容及要求的,则确定报出最低价响应文件的为成交供应商;

  (二)全部响应采购内容及要求,且有不少于2家报出最低价的,则在所有最低报价中,选取近三年业绩突出的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五、供应商要求

  (一)供应商应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二)具备本服务需求的专业技术能力;

  (三)供应商自愿参加本次报价,无条件认可本次询价结果,询价人不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

  六、报价文件要求

  按要求填写询价采购响应文件(格式见附件1),包含但不限于:

  (一) 响应报价表;

  (二) 采购内容及要求响应表;

  (三) 响应人资格声明;

  (四) 法人登记证书(营业执照)等复印件(若供应商为自然人,须提供有效的身份证复印件并由本人签名);

  (五) 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若经办人非法人代表,须提供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若供应商为自然人,无须提供)。

  (六) 其它资料。

  响应文件需装订成册后加盖骑缝章(若供应商为自然人,则由本人在骑缝密封处签名),并用信封将上述资料密封,在信封封口处加盖公章(若供应商为自然人,则由本人在封口处签名)。不满足上述要求的报价文件视为无效报价文件。

  六、提交时间

  报价文件请于2026年5月8日18:00前邮寄至或送达福建省无线电监测站。

  地  址:福州市鼓楼区北环西路384号

  联系人:吴女士,电话:0591-87829372

  七、其他

  采购人保留对本公告解释权利;采购人有权依照有关部门相关要求终止采购、或在合同履行前终止合同而不承担有关责任。

  附件1:询价采购响应文件格式

  附件2:采购内容及要求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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