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2019年工信系统电力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的通知
来源:省工信厅 时间:2019-04-28 14:35

各设区市工信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经发局:

  为确保全省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和电力可靠供应,按照《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印发2019年电力安全生产工作思路和重点任务安排的通知》(国能综通安全〔2019〕7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2019年工作要点的通知》(闽安委〔2019〕6号)、《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闽委办发〔2019〕36号文)等文件要求,结合全省电力安全生产工作实际,我们制定了《2019年工信系统电力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制订具体措施办法,细化分解任务,明确责任分工,抓好贯彻落实,并于2019年12月20日前将各项工作完成情况报送我厅。

  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19年4月26日 

  (此件主动公开)

 

 

2019年工信系统电力安全生产工作要点

 

  一、落实电力行业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各级工信部门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将电力安全生产工作作为行业领域管理的重要内容,指导督促辖区电力企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同时要积极配合能源监管部门、应急管理部门做好各项电力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构建齐抓共管、相互支撑的电力安全监管体系。

  二、做好迎峰度夏及重大活动电力供应保障。组织编制有序用电方案、电网事故紧急限定序位方案、超电网供电能力限电序位以及电力迎峰度夏保障工作实施方案等,加强电力迎峰度夏的组织领导,建立电力供应保障工作机制,落实电煤库存等各项保电措施,消除电网约束,优化电力运行调度,提高机组运行可靠性。同时要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消防安全、电力反恐、扫黑除恶治乱等工作,确保迎峰度夏及重大活动期间社会用电秩序和电力安全有效供应。

  三、落实总装机5万千瓦以上水电站安全度汛工作。督促相关水电企业严格按照“安全第一、常备不懈、预防为主”的要求,健全和完善各项防汛规章制度,落实防汛责任制。组织开展汛期安全检查,安全检查工作要切实做到不走过场、不留死角。指导水电企业科学制定总库容1亿立方米及以上已投运发电水库汛期防洪调度运用计划以及在建水电工程度汛方案。

  四、完善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管理工作。按照《福建省2019年电力应急工作要点》(闽电力应急〔2019〕1号文)明确的工作任务,进一步健全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体系,完善应急响应工作机制以及应急信息管理系统,有序组织开展市、县两级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演练,规范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管理工作。

  五、加强电力行政执法工作。按照《福建省2019年电力行政执法工作要点》(闽工信能源〔2019〕6号文)明确的工作任务,积极开展电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推进电力行政执法工作常态化开展,扎实推进电力设施保护区划定公告和标示工作,强化部门间沟通协作,深入开展电力设施安全隐患专项整治行动,着力解决电力行政执法重点难点问题,确保全省电力设施安全稳定运行。

  六、加强应急调峰机组和延续运行机组管理。按照《福建省应急调峰储备电源启动运行方案》(闽工信能源〔2019〕58号文)、《华能福州电厂1、2号机组延续运行方案》(闽工信能源〔2019〕28号文)明确的职责分工,配合相关部门督促华能罗源电厂、华电邵武三期等应急调峰机组及华能福州电厂延续运行机组切实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燃料运输、制粉系统、贮灰场、危险化学品、特种设备等关键环节安全监督管理。同时督促企业要高度关注外包业务、外委队伍及外协人员安全管理,防范人身安全伤亡事故和机组停运事件。

  七、加强值班值守,确保信息畅通。要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加强台风、强降雨、山火等灾害预警研判,提前制定并落实应急防范措施和防灾避险方案。要加强应急值班值守,严格落实领导干部24小时在岗值班和信息报告制度,遇有紧急情况应及时报告并快速响应、有效应对,确保电力供应安全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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