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省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福建省“十二五”建设海峡两岸产业合作基地专项规划》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福建省人民政府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七日
福建省“十二五”建设
海峡两岸产业合作基地专项规划
前 言
“十二五”时期是福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动跨越发展的关键时期,是推进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提前三年建成全面小康社会的决定性时期,着力先行先试,深化闽台产业合作是福建加快转变、科学发展、跨越发展的战略要求。
国务院出台《关于支持福建省加快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若干意见》),并批复实施《海峡西岸经济区发展规划》(以下简称《海西规划》),明确了福建省在海峡西岸经济区中居主体地位,赋予福建省在两岸经济交流合作中先行先试政策,为深入发展闽台经贸合作提供了有力支持。
本规划以国务院《若干意见》、《海西规划》和《福建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为依据编制,主要提出“十二五”闽台产业合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以及闽台产业合作的重点领域、空间布局和相关保障措施,是未来五年闽台先进制造业、农业和生产性服务业等领域合作的指导性文件。
本规划是福建省“十二五”重点专项规划之一,规划重点为闽台先进制造业、农业和生产性服务业等领域的合作。规划基期为2010年,规划期为2011~2015年。
第一章 基础条件
福建是全国最早实施对外开放的沿海省份之一,是全国著名的侨乡和台胞祖籍地。改革开放30多年来,福建已形成包括台商投资区、保税区、高新技术开发区等在内的全方位多层次的对台合作格局,成为祖国大陆最重要的对台贸易口岸和台商投资的重要集聚地。
一、合作基础
(一)产业合作规模不断扩大。“十一五”以来,福建充分发挥对台优势,不断深化闽台产业合作,台湾已成为福建吸引境外投资的第二大资金来源、第四大贸易伙伴、第一大进口市场和第七大出口市场。至2010年,福建台资企业达3796户,占福建外资企业总数的21%,居全国第三位,台资企业出口额占全省出口总额的三分之一以上;全省投资总额千万美元以上的台资企业700多家,在台湾“百大”企业中,已有50多家来闽投资70多个项目。2010年,我省实际利用台资26.68亿美元,比增5.3%;实现对台贸易103.89亿美元,比增48.58%。“十一五”期间,福建累计吸收台资项目2037项,累计实际利用台资(不含第三地转投)78.03亿美元,是“十五”时期的1.84倍;闽台贸易额累计达372.55亿美元,年均增长17%。福建已成为祖国大陆最具活力的台商投资集中区之一。
(二)产业合作领域不断拓宽。“十一五”期间,闽台产业合作领域已由第一、二产业延伸到物流、金融等第三产业。目前台商在闽投资中,第一产业约占10%、第二产业占65%、第三产业占25%。厦门、福州、泉州、漳州和莆田等5市吸收台资项目数、合同台资额、实际到资额均占全省90%以上。利用台资结构不断优化,沿海初步形成以电子信息、机械装备、石油化工、纺织鞋服、食品加工等先进制造业为主的台商投资集聚区,随着我省山区基础设施的不断完善,台资企业逐步向内地山区转移,呈现闽台产业全面对接发展态势。
(三)产业合作水平不断提升。近年来,福建省加快台商投资区、台湾农民创业园、闽台产业合作专业园区等合作平台建设,已建立4个国家级台商投资区、6个国家级台湾农民创业园和一批闽台合作光电、高端装备、生物医药、农产品深加工等专业园区和产业基地。捷联电子、华映光电、东南汽车、友达光电、华阳电业、翔鹭化纤、腾龙芳烃等一批台资企业已成为我省重点骨干企业。闽台产业合作形式也由“单向”转为“双向”投资,新大陆通过收购荷兰史利得控股公司在台独资的帝普科技有限公司58%股份,成为首家赴台投资的大陆企业。截至2010年底,福建省已有20家企业入岛投资,投资额列大陆各省份之首。
专栏一:闽台产业合作基础 |
截至2010年,福建实有台资企业3796户。 “十一五”期间,福建累计实际利用台资(不含第三地转投)78.03亿美元,是“十五”时期的1.84倍。 以台资为主参与投资发展的电子、石化、机械等行业,已成为福建的主导产业。有41家台资企业入围福建工业企业300强,其中福建捷联电子、友达光电、翔鹭石化、华阳电业4家台资企业上榜福建工业企业十强。入围福建工业企业300强的41家台商投资企业主要分布在电子信息、机械制造、纺织、黑色金属加工等行业,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284.65亿人民币,占福建工业企业300强的21.8%,户均实现主营业务收入达到31.33亿元人民币。 截至2010年底,福建省已有新大陆、厦门国贸、厦门航空、福建超大集团、厦门华天、福建华东船厂、拓福集团等20家企业(含12家分支机构)入岛投资,涉及果蔬、花卉、儿童服装销售、建筑、会展服务、交通物流、旅游观光等多个产业。赴台投资企业数与投资规模在大陆保持第一。 |
二、有利条件
(一)两岸关系的积极变化。近年来,两岸关系明显改善和发展,为两岸经贸合作创造了良好环境。随着《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实施,相关产品税收降低为零关税,投资和人员往来更为自由化和便利化,台湾放宽产业对大陆投资限制,放宽台商对大陆投资的资金限制,放宽从台湾汇出大陆的金额,开放陆资持股的海外企业到台湾上市等,这些经济政策将有利于促进两岸经贸交流合作,加快台湾岛内企业到大陆投资步伐,福建具有独特的区位政策优势,将成为台商投资的重要省份。
(二)先行先试的政策优势。国务院《若干意见》明确支持福建按照同等优先、适当放宽的原则,承接台湾产业转移,促进两岸产业深度对接。《若干意见》出台后,国家多部委和央属企业纷纷出台先行举措和特殊政策,助推闽台产业深度合作。国家“十二五”规划纲要专门辟出“支持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独立章节,提出“支持海峡西岸经济区在推进两岸交流合作中发挥先行先试作用”。国务院正式批复的《海西规划》,进一步明确了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的具体目标、任务分工、建设布局和先行先试政策,为闽台交流合作拓展了广阔空间。
(三)区位优势和产业互补。福建处于两岸交流合作的前沿,是大陆距离台湾本岛最近的区域,80%以上台湾民众祖籍地在福建,闽南文化、客家文化、妈祖文化等在台湾地区有广泛影响,闽台商贸往来历来十分密切,各种关系渊源深厚。闽台经济发展具有很强的互补性,台湾产业结构已由劳动密集型转向资本、技术密集型为主,迫切需要将一些失去比较优势的产业转移到其他地区,而福建具备接纳台湾产业转移的条件;同时,福建乃至大陆庞大的市场将为台湾产业发展提供更大的空间。海峡两岸的比较优势,要求加强两岸产业分工合作,形成海峡两岸双赢的产业发展格局。
专栏二:闽台产业合作趋势
据统计,台湾工业24个行业中,按产值排列前十位依次是电子零组件制造(25.02%)、化学材料制造(14.4%)、金属基本(即钢铁业)工业(12.36%)、石油及煤制品制造(9.07%)、金属制品制造(5.61%)、电脑、电子产业及光学制品制造(4.92%)、机械设备制造(4.50%)、食品制造(3.25%)、电力设备制造(3.11%)、汽车及其零部件制造(2.16%)。电子、机械、冶金、石油石化是其当前的主要产业。受岛内资源匮乏和市场狭小的约束,台湾临港重化工业等产业急需向外转移,液晶面板与半导体产业两大核心产业有加速外移的趋势。
福建应积极推进石化、汽车、精密机械、LED、电子信息等产业与台湾深度对接。在产业合作布局上,福州、厦门、泉州、漳州、莆田等沿海地区,重点布局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三明、南平、龙岩、宁德等地区,布局金属深加工、运输及工程机械、电机电器、食品深加工、生物医药等产业;充分发挥各地产业基础和资源优势,形成差别化布局、比较优势明显、协调配套发展的新格局。
专栏二:闽台产业合作趋势 |
据统计,台湾工业24个行业中,按产值排列前十位依次是电子零组件制造(25.02%)、化学材料制造(14.4%)、金属基本(即钢铁业)工业(12.36%)、石油及煤制品制造(9.07%)、金属制品制造(5.61%)、电脑、电子产业及光学制品制造(4.92%)、机械设备制造(4.50%)、食品制造(3.25%)、电力设备制造(3.11%)、汽车及其零部件制造(2.16%)。电子、机械、冶金、石油石化是其当前的主要产业。受岛内资源匮乏和市场狭小的约束,台湾临港重化工业等产业急需向外转移,液晶面板与半导体产业两大核心产业有加速外移的趋势。 福建应积极推进石化、汽车、精密机械、LED、电子信息等产业与台湾深度对接。在产业合作布局上,福州、厦门、泉州、漳州、莆田等沿海地区,重点布局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三明、南平、龙岩、宁德等地区,布局金属深加工、运输及工程机械、电机电器、食品深加工、生物医药等产业;充分发挥各地产业基础和资源优势,形成差别化布局、比较优势明显、协调配套发展的新格局。 |
第二章 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紧紧抓住国家鼓励东部地区率先发展、支持福建省加快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的重大历史机遇,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若干意见》和《海西规划》,充分发挥对台优势,着眼互利双赢、着力先行先试,构建长效产业合作机制和分工体系,加快承接台湾先进制造业、高新技术产业、现代农业和服务业转移,全力打造东部沿海先进制造业重要基地和两岸产业合作基地,为实现福建科学发展、跨越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
(一)先行先试原则。贯彻落实中央出台的一系列惠台政策措施,着力先行先试,创新合作模式,实现两岸产业合作交流的制度化、规范化和便利化。
(二)分工合作原则。统筹考虑两岸产业结构和产业发展重点,构建长远、有效的合作架构和分工体系,共同提高两岸产业技术层次和竞争力,提升闽台产业合作水平。
(三)互利双赢原则。充分发挥两岸的比较优势,深化闽台两地产业合作,积极承接台湾优势产业转移,促进双向投资,推动闽台联手开拓国内外市场。
(四)集约发展原则。按照产业集聚、布局集中、发展集约的要求,选择优势产业向产业集中区、台商投资区、特色专业园区等集聚。
(五)生态优先原则。突出绿色产业发展方向,加强产业政策引导,实现两岸产业合作基地的可持续发展。
三、发展目标
优化闽台产业合作布局,拓宽两岸产业对接领域,构建产业分工合作和互利共赢体系。“十二五”期间,实际利用台资力争年均增长10%左右;平潭综合实验区、台商投资区和闽台产业合作专业园区载体功能更加突出、集聚效应更加明显、产业发展更加协调;重点扶持和培育捷联电子、华映企业、友达企业、翔鹭集团、正新企业、宸鸿科技、乐捷显示、腾龙芳烃、福欣不锈钢、灿坤实业等10家年销售收入超百亿的台资企业,打造闽台合作石化、信息超千亿产业集群(基地);构筑海峡两岸(福建)农业合作试验区,实现闽台农业合作新跨越;提升服务业合作水平,建设两岸区域性金融服务中心;打造特色鲜明、功能完备、充满活力的两岸产业合作紧密区域和前沿平台。
第三章 重点领域
围绕先进制造业、农业、生产性服务业以及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承接台湾先进制造业和高新技术产业转移,培育壮大闽台合作产业集群,构筑两岸产业合作重要基地。
一、电子信息产业
重点推进以新型平板显示、LED、太阳能光伏为代表的光电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的合作,吸引台湾高端生产环节和技术向海峡西岸经济区转移,促进电子信息产业向高端发展。成立产业合作联盟,强化技术和产权合作,促进闽台两地LED产业合作互补,推进OLED、3D显示等新型显示产业项目。加强标准制定方面的交流合作,共同推动新产品、新技术和新设计的研发试验,推动两岸合作制定的标准上升为国家或国际标准。支持晶宇、汉晶、亿冠晶等台资LED企业做大做强,推动与台湾晶元、鼎元、视创合作的外延芯片项目尽快开工建设。推动闽台集成电路产业的交流合作,承接台湾集成电路设计业的转移,搭建两岸集成电路设计企业与电子整机生产企业的联系对接平台。推进省电子信息集团与台湾友顺IC合作项目尽快落地开工建设。加快厦门、泉州、福州、龙岩等地的闽台光电产业合作园区建设,完善南安光伏产业园、惠安绿谷台商高科技产业基地等特色工业园区的基础设施,形成台商太阳能光伏产业集聚地。强化软件、信息化、电子商务、信息网络等方面的交流合作,建立闽台IT产业合作机制,积极推进闽台云计算产业和两岸物联网产业合作,支持平潭综合实验区打造“平潭智慧信息港”,推动建设对台区域性通信汇接(枢纽)中心,共建“海峡电子商务产业基地及育成中心”。
二、石化产业
加快推进闽台合作建设古雷石化园区,使其成为拥有较多完整石化产业链的闽台产业合作示范园区。以轻油裂解项目为龙头,推动石化产业链深度延伸。利用古雷石化项目的产品和副产原料,与台湾石化下游产业对接,延伸产业链。加快在建重点项目腾龙芳烃(漳州)有限公司80万吨/年对二甲苯(PX)和翔鹭石化(漳州)有限公司150吨/年精对苯二甲酸(PTA)的建设进度,加快推进古雷石化(漳州)有限公司1600万吨/年炼油、120万吨/年乙烯的炼化一体化工程和腾龙芳烃(漳州)有限公司1500万吨/年炼油、150万吨/年乙烯及下游一体化项目前期工作。积极对接台北的橡胶、轮胎、树脂、塑胶制品等产业,建设石化下游产业集聚区。
三、装备制造业
以青口汽车城及厦门汽车城为载体,引导台湾汽车及汽车电子等关键零配件行业的转移,强化与台湾电电公会、汽车电子产业联盟的实质性合作,推进东南汽车三期项目建设;引导推进漳州、龙岩、泉州汽配产业基地建设;推进闽台新能源汽车合作试点,重点开展新型动力电池、高效驱动电机、综合控制系统、快捷充电技术等关键零部件的研发合作。促进台湾数控机床、木工机械、食品机械、纺织机械、农业机械产业等向海西转移,积极引进台湾先进基础工艺技术,建立与台资装备制造业配套的零部件、原辅材料中心。引导有实力的台湾数控机床龙头企业集聚到闽台产业合作专业园区,以尽快形成台湾工具机产业专区和精密机械产业集聚区。深化福安东元电机园与台湾东元集团合作;依托福州、厦门、泉州国际机场,加强同台湾中华、长荣、远东三大航空公司的联系,吸引台湾航空维修业转移或到我省设立飞机维修企业,拓展飞机维修等服务。
四、农业
落实加快台湾农民创业园建设的相关政策措施,进一步发挥特长、优化技术、创新产品、拓展市场,全面深化闽台农业合作;推动漳浦、漳平永福、仙游、清流、福清、惠安6个国家级台湾农民创业园建设,并带动创建省级台湾农民创业园。加大引进推广台湾农业“五新”力度,大力发展设施农业、精致农业、休闲观光农业,以及农产品精深加工业,建设一批闽台合作现代农业合作示范基地和园艺产品、畜产品加工出口示范基地,推动闽台优势产业发展;加强闽台渔业合作,推进养殖和加工合作,拓展远洋渔业合作,促进两岸水产品贸易;完善闽台农业良种引进繁育推广体系,建立一批台湾农业技术、新品种推广中心;推动厦门台湾水果销售集散中心、海峡两岸泉州农产品交易物流中心、漳州海峡花卉集散中心和东山、霞浦水产品集散中心等建设;借鉴台湾农业经营管理经验,开展一批制度规范、机制灵活、动作高效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试点。
五、金融业
拓宽台湾资本进入海峡西岸经济区的渠道,深化与台湾银行业、保险业以及证券业等的交流合作,建设两岸区域性金融服务中心。支持台湾地区银行在我省设立独资银行或银行分支机构;支持台湾金融机构在我省独资或合资设立融资租赁公司和货币经纪公司;探索开展对台离岸金融业务;扩大两岸货币双向兑换范围;推动两岸银行卡联网通用和结算;逐步建立两岸货币清算机制。探索建立两岸股权柜台交易市场;吸引台湾证券公司在我省设立合资证券公司、合资期货公司及合资基金管理公司;简化台湾证券从业人员在福建申请从业人员资格和取得执业资格的相关程序。吸引台资保险公司在闽设立机构或设立注册独资、合资保险公司。继续鼓励两岸合作在福建设立两岸产业投资基金,私募股权投资企业、创业投资企业等股权投资机构,加快两岸股权投资合作与发展。支持台湾在我省设立独资或合资的金融相关的中介服务机构,为两岸金融深度合作提供服务。
六、物流业
充分发挥现有保税港区、保税物流园区的政策优势,加强闽台特殊海关监管区和管理机构的合作,推动两地通关作业管理信息化、互设办事处和实现有关单证互换互认。积极鼓励、引导闽台大型物流企业间通过投资、合作、参股等形式,加大物流设施投入,共同做大物流产业。进一步推动我省与台湾物流行业协会的合作交流,协商解决合作中的重大问题,鼓励台湾海空航运企业、物流企业来闽投资兴业,利用其雄厚的资金实力、先进的物流应用技术和经营管理经验,提高综合物流服务能力。依托厦门、福州、湄洲湾三大港口和海峡西岸三级物流节点城市网络以及三级物流运作设施网络,推动台湾大宗散货和物资经由我省各大港区中转。依托临港工业、产业集群和台资企业集中区,围绕原辅料供应、零部件及产成品仓储配送,建设物流配送或专业配送中心。扩大“区港联动”,加强与高雄自由贸易港区等台湾港区合作对接,发展对台保税仓储、贸易采购、配送中转等业务。加强港口铁路和高速公路支线建设,完善港口集疏运体系,推进海陆联运,拓展港口腹地。着力发展第三方物流,构建现代物流供应链体系。加快“福州邮政物流中心”、“海峡邮政第二枢纽中心”建设,开展邮政空中快递等邮政物流业务。
七、创意产业
加强创意设计合作,重点推介福州、厦门等创意产业园区,对接台湾创意设计中心、亚太文化创意产业协会,推进联合建设时尚创意中心,吸引台湾工业设计、时尚设计、工艺美术设计、新包装设计、平面设计等设计企业入驻。加强数字服务创意合作,重点推介福州、厦门软件园对接台湾创意设计中心,吸引台湾动画动漫、网络游戏、软件设计、互联网信息服务企业入驻。建立海峡两岸文化产业园、文化产业合作中心以及产业基地,举办海峡两岸文化产业博览会,打造两地及海外企业合作平台,大力支持开展文化服务产业合作。建设平潭海峡两岸文化创意产业合作试验区,通过两岸合作建立创意研发基地,带动产业发展,实现创意产业与其它产业联动发展。
八、服务外包业
搭建闽台服务外包合作平台,共同拓展国际服务外包市场。落实ECFA及服务业对台开放在福建先行先试政策措施,支持台湾服务提供者依照相关规定到福建开办会计、法律、管理咨询、中介服务等专业服务机构;依托福厦软件园和有条件的软件开发基地,吸引台湾企业服务外包转移;联合承接全球软件开发、金融后台、研发设计、数据处理等服务外包,以面向全球的闽南语呼叫中心为突破口,打造区域服务外包品牌,建设服务全国、面向国际的闽台服务外包基地。
九、会展业
加强与台湾台北、台中、高雄世界贸易中心的联系,推动台湾会议服务业到我省设立独资企业,参与我省大型会展、论坛等活动的策划,利用闽台会展业在人才、资金、管理经验、市场资源等方面的互补性,扩大我省会展规模,带动会展专业人才的需求;支持我省会议服务公司以独资、合资、合伙等形式在台湾设立分公司,与台湾会展企业合办专业展览、提供会议服务;允许台商以跨境交付方式,在福建省试点举办展览。
十、生物医药产业
利用台湾生物科技优势,以中草药物萃取技术、生物酶制剂、有机酸和多元醇等生物制品、海洋生物技术等作为合作重点,在灵芝萃取技术应用及生物酶制剂应用合作等方面取得突破。优先扶持平潭综合实验区肽谷生物科技等生物科技项目的建设与发展,鼓励并支持漳州片仔癀、厦门星鲨、厦门中药厂等省内龙头企业与台湾生物医药企业开展合作,推动三明、南平(武夷新区)、泉州永春与台湾合作开发生物医药产业。
第四章 空间布局
发挥厦门湾、闽江口、湄洲湾的引领作用,依托平潭综合实验区和现有各类台商投资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一批与台湾产业相衔接,区域特色鲜明、产业分工合理的闽台产业合作专业化园区,形成“五区十园”的战略布局,构建两岸经贸合作的紧密区域。
专栏三:闽台产业合作总体空间布局——“五区十园” |
1.“五区”: (1)平潭综合实验区,电子信息、高端装备制造、海洋生物、现代服务业等产业 (2)福州台商投资区,平板显示、金属深加工、轻工等产业 (3)厦门台商投资区,电子及电工电器、汽车及零部件、生物医药等产业 (4)泉州台商投资区,机械装备、轻工、电子信息、新材料等产业 (5)漳州台商投资区,金属深加工、机械装备、食品深加工、智能家电等产业 2.“十园”: (1)古雷台湾石化工业园,炼化一体化龙头项目、石化中下游产品项目 (2)福州青口汽车工业园,汽车、汽车电子等产业 (3)福清洪宽台湾工业园,数控机床等高端装备制造业 (4)泉州(南安、晋江)高端装备工业园,装备制造和高端模具等产业 (5)南靖台湾精密装备园,数控机床等高精密机械 (6)福安东元电机工业园,电机电器产业 (7)莆田台湾高新产业园,电子信息、机械装备与轻工等产业 (8)龙岩机械装备工业园,工程及运输机械和环保机械等产业 (9)三明台湾生态工业园,高新技术产业、林产工业等产业 (10)武夷新区特色产业园,资源深加工产业和以生物为主的新兴产业 |
一、平潭综合实验区
平潭综合实验区面积392平方公里(其中本岛为324平方公里),按照绿色、节能、环保的要求,推动以高新技术产业、现代服务业为主的特色产业体系建设。重点发展电子信息、高端机械装备等产业,建设两岸高新技术产业基地。积极发展精致农渔业、海产品深加工、海洋生物科技、特色船舶修造等现代海洋产业,努力打造海洋经济示范基地。大力发展现代物流、文化创意、金融等服务业。鼓励台湾及境内外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企业组织在平潭设立技术创新机构,建设两岸产业技术研发服务基地。
(一)产业合作重点
1.电子信息产业。加强与福州经济圈电子信息、汽车等产业的配套衔接,承接台湾新型平板显示、汽车电子、LED和光伏产业转移。
2.高端机械设备。加强与台湾合作、着力发展船舶(游艇)修造、新型医疗器械、通讯设备、海上风机装备、潮汐能装备和海水淡化装备等高端机械装备。
3.海洋产业。加快海洋生物提取、海洋生物保护以及海洋资源综合利用等海洋生物科技产业合作,推广海洋药物、功能食品、化妆品及其它高附加值的新型海洋生物制品。吸收台湾先进水产加工技术,重点发展鲜活海产品冷冻、海产品精深加工及关联产业。
4.现代服务业。大力发展商贸物流服务业、金融及投资与资产管理业,信息技术应用与服务业等。
(二)产业布局或项目
1.低碳科技区。重点吸引台湾技术密集型产业转移,布局电子信息、高端机械、海洋生物等产业。重点发展LED、光存储、光输入(出)、光通讯、光电组件等;引进冠捷科技、LED项目等,推进与台湾相关行业组织的合作;引进8-12英寸芯片制造与封装,6-8代液晶显示、高亮度LCD、0LED新型平板显示器等生产线,完善与周边面板玻璃和基板平面玻璃、彩色滤光片、背光板、IC驱动电路等产业链配套。
2.港口经贸区。承接台湾海产加工业转移,布局鲜活水产品冷冻、海产精深加工和关联产业,促进水产加工业技术转型升级。
3.吉钓保税港区。重点布局现代物流、商贸流通、文化创意和会展业。吸引台湾大型企业在平潭设立营运总部,发展总部经济。
专栏四:平潭综合实验区闽台产业合作布局 |
||
园区 |
重点产业 |
产业布局或项目 |
低碳 科技区 |
电子信息 |
引进8-12英寸芯片制造与封装,6-8代液晶显示、高亮度LCD、0LED新型显示器等生产线、汽车电子等。 |
高端机械设备 |
船舶(游艇)制造、通讯没备、新型医疗器械等。 |
|
海洋生物科技 |
海洋生物提取、海洋药物、海洋生物新材料等。 |
|
港口 经贸区 |
海产品加工业 |
海产精深加工、鲜活水产冷冻产品。 |
吉钓保税港区 |
现代 服务业 |
现代物流、商贸流通(总部经济)、金融服务、信息技术应用及服务、文化创意、会展业 |
二、福州台商投资区
福州台商投资区将从马尾扩大到罗源湾南北两岸(扩区规划面积11.46平方公里),其中,罗源湾南岸区域(连江县大官坂),重点发展冶金、建材、机械制造等产业;罗源湾北岸牛坑湾片区重点发展船舶修造、机械制造和港口物流业;罗源湾北岸松山片区重点发展电子、机械加工、新型建材等产业。
(一)产业合作重点
(1)电子信息。围绕显示器的上下游产业,重点发展引进第六代以上液晶面板生产线和液晶面板配套材料生产项目,发展背光源、偏振片以及芯片、电脑、LED等项目,形成较完整的平板显示产业链;承接IC产业及其关键零部件生产制造。
(2)汽车及零部件。把握台湾汽车零部件产业进行调整的有利时机,以青口汽车城为载体,支持省汽车工业协会与台湾车辆同业公会加强联系,引导台湾汽车零配件行业的转移。
(3)金属深加工业。加强与汽车、船舶、机械装备、轻工等产业配套,积极与台湾钢铁工业同业公会交流合作,引进先进的金属深加工技术,重点发展以钢铁为原料的精品板材、拉丝制品、冷轧硅钢片、管材等产品,增强装备制造产业发展的配套能力。
(4)轻工业。以塑胶制品和食品深加工为重点。塑胶制品重点发展产业用塑料制品、新型建材、鞋材等产品;食品深加工以海产鱼类、藻类、贝类和肉类、食用菌深加工为合作重点,引进台湾食品加工安全技术,建设闽台合作食品加工示范基地。
(二)产业布局
壮大以面板显示、汽车及零部件、机械装备为主的闽台产业集群;重点推进鼎元光电LED项目、友顺6英寸项目、8英寸晶圆项目、英孚8英寸晶圆项目、英业达项目、亿光晶增资项目、东南汽车四期及电动汽车项目。加快发展以各种冷轧板为主的金属深加工业,以水产保鲜、水产精深加工、食用菌深加工为主的轻工食品加工等产业。
专栏五:福州台商投资区产业布局 |
|
重点产业 |
产业布局或项目 |
电子信息 |
重点推进鼎元光电LED项目、友顺6英寸项目、8英寸晶圆项目、英孚8英寸晶圆项目、英业达项目、亿光晶增资项目 |
汽车及零部件 |
东南汽车三、四期及电动汽车项目 |
金属深加工 |
精品板材、拉丝制品、冷轧硅钢片、管材等 |
轻工 |
塑胶业、食品深加工等 |
三、厦门台商投资区
以现有海沧、集美、杏林3个台商投资区(国家核定面积95.22平方公里)为基础,将台商投资区范围扩大到全市,划分为厦门本岛和岛外集美、海沧、同安、翔安四个组团,岛内重点发展地区总部、营运中心、研发中心、服务外包等现代服务业;岛外主要作为制造基地。
(一)产业合作重点
1.电子信息。重点推进光电产业和计算机及网络产品的对接。争取将友达生产链条中技术含量高、资金密集的前端、中端环节,如芯片设计制造等转移到厦门生产;争取引进台湾LED外延片、芯片—LED封装—驱动电路—控制程序—灯具系统的LED应用产业链,以发展普通照明和应用产品为主攻方向,形成完整的LED应用产业链。积极引进适应下一代互联网(NGI)发展要求的微型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计算机外设及高性能网络等产品和技术,形成集研发、生产为一体,产业配套相对完整的计算机及网络产品产业链。
2.精细化工。积极推进承接台湾石化下游企业转移。重点对接石化下游塑料工业、精细和特色化工和橡胶制品制造业。
3.食品产业。加强绿色食品、有机食品、保健食品、冷冻食品、农副产品深加工等领域的合作。
4.生物医药。引进台湾生物医药前沿技术,重点发展基因工程疫苗、海洋药物、诊断试剂、医疗器械等生物医药项目,打造厦门生物医药产业基地。
(二)产业布局
1.厦门本岛。依托软件园和中心城市功能,发展台湾软件设计、创意设计、物流、银行、保险、证券及期货交易等现代服务业产业合作。
2.海沧组团。重点布局生物医药,依托厦门海沧生物医药产业园,加强与台湾生物医药产业的合作,布局发展基因工程疫苗、海洋药物、诊断试剂、医疗器械等生物医药项目,形成特色鲜明、竞争力强的生物医药园区。
3.集美组团。依托杏林、集美两个台商投资区和机械工业集中区,形成海峡两岸重要的汽车及工程机械生产基地。
4.同安组团。重点布局农副产品深加工,打造海峡两岸农产品集散中心。
5.翔安组团。重点布局液晶显示器、光电、集成电路(IC)、云计算等产业。发挥友达光电的带动作用,吸引台湾液晶显示龙头企业,发展OLED、彩色滤光片、玻璃基板、驱动IC等项目;依托半导体照明工程产业化基地,完善光电中上游产业链,主要发展外延与芯片和中游的封装,形成完整产业链;推进与台湾IC产业在存储电路(DRAM)、嵌入式CPU、晶圆代工等领域合作;推动与台湾云计算和物联网产业的研发合作。
专栏六:厦门台商投资区产业布局 |
||
园 区 |
重点产业 |
产业布局或项目 |
厦门 本岛 |
电工电器 |
高压输电技术与装备、电气传感器 |
现代 服务业 |
台湾软件设计、创意设计、物流、银行、保险、证券及期货交易 |
|
集美 组团 |
机械 零部件 |
汽车变速器、汽车电子产品、ABS、各类工程机械零部件 |
海沧 |
生物医药 |
基因工程药物、诊断试剂、海洋药物、医疗器械 |
同安 |
轻工 |
农产品深加工 |
翔安 |
电子信息 |
液晶显示器:OLED、彩色滤光片、玻璃基板、驱动IC、6-8英寸集成电路芯片;光电:外延、芯片、封装;IC产业:存储电路(DRAM)、嵌入式CPU、晶圆代工;云计算:云端操作系统、云端芯片以及云终端的应用;物联网:射频识别、红外感应、卫星定位 |
四、泉州台商投资区
泉州台商投资区规划面积14.9992平方公里,重点发展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分为光电产业园、新材料产业园和高端研发服务中心等。同时,规划控制范围扩大到200平方公里,包括惠安县的洛阳等4个乡镇。
(一)产业合作重点
1.现代装备制造。以打造海西先进制造业基地重要区域为目标,发展轨道机车、机电一体化设备、精密机械、船用设备,发电设备、高端装备零部件;从引进关键设备向共同开发关键技术转变,重点在多轴联动数控机床、伺服电机、传动轴、刀具、织针机械等方面开展合作。
2.纺织服装。重点围绕高档面料、服装时尚设计及品牌创建等方面开展合作。推动泉台纺织服装企业联合建设时尚设计中心和研发中心,促进轻纺产业的技术改造和产业升级,建设东南沿海重要纺织服装基地。
3.电子信息。推动微波通信和光伏产业等合作。微波通信产业重点围绕实施对讲机“模转数”工程,加快发展数字对讲机及系列对讲终端设备,推进北斗卫星导航系统系列应用产品研发和产业化,带动我省GPS和数据通信产品升级。光伏产业支持发展高转化率、低衰减率晶体硅电池和薄膜电池及组件,推进光伏发电系统集成与配套产品研发生产,完善光伏产业链。
4.新材料。围绕新型纺织面料、光电材料、高分子改性材料等应用型材料加强合作。光电材料重点发展太阳能级晶硅材料硅晶体、动力电池及燃料电池等材料;新型纺织面料加快发展特殊用途的化工纺织新材料,加大竹纤维素纤维、新型差别化纤维、功能化纤维在纺织服装面料中的推广应用;高分子改性材料大力发展功能型塑料管材、涂层材料、鞋材及专用粘胶等。
(二)产业布局
泉州台商投资区分为杏田、东园、惠南、张坂、秀涂港五个片区,东园片区重点发展电子信息产业;杏田片区重点发展新材料产业;惠南片区重点提升鞋业鞋材、纺织服装、工艺品等轻工产业;张坂片区重点发展装备制造业;秀涂港片区重点发展港口物流业。
专栏七:泉州台商投资区产业布局 |
||
园区 |
重点产业 |
产业布局或项目 |
东园 片区 |
电子与 光伏 |
硅片加工、太阳能电池及组件封装、光伏产品 |
卫星通讯设备、无线电系统、船舶导航系统 |
||
杏田 片区 |
新材料 |
新型纺织面料、光电材料、高分子改性等应用型材料 |
惠卤 片区 |
轻工 |
鞋业鞋材、纺织服装、工艺品等产品的升级 |
张坂 片区 |
装备制造 |
轨道机车、机电一体化设备、精密机械、船用设备、发电设备 |
五、漳州台商投资区
漳州台商投资区规划面积12.4361平方公里,重点发展电子信息、金属深加工、食品深加工、机械装备等产业。
(一)产业合作重点
1.机械装备。为厦门汽车和工程机械产业配套,发展大中型客车零部件、工程机械零部件,为古雷石化产业配套的新型化工机械及零配件。
2.食品深加工。依托漳浦台湾农民创业园建设,发挥统一、泰山、百佳、华发包装等台湾食品龙头企业带动作用,加快发展贝类、藻类、中上层鱼类等水产品精深加工与综合利用、果蔬饮料、咖啡饮料、植物饮料等食品深加工产业。
3.金属深加工。发挥福欣、凯景、统一马口铁等龙头企业的带动辐射作用,吸引台湾金属制品下游企业,发展不锈钢卷、棒材、镀锌钢板和烤漆钢、马口铁、金属包装制品及金属材料等。
4.电子信息。依托灿坤实业、天龙达、恒美光等重点企业,加快发展智能家用电器,形成规模和集聚效应;发挥漳州LED封装及应用优势,加强与台湾外延片及芯片等光电电子产业项目合作,培育壮大漳州LED产业集群。
(二)产业布局
漳州台商投资区重点布局金属深加工、食品深加工、电子信息等产业。其中,凤山片区、东美片区依托台塑、凯景、统一马口铁等龙头企业,吸引台湾金属制品下游企业,培育金属制品产业集群;文圃片区依托漳州台湾农民创业园建设,发挥统一、泰山、百佳、华发包装等食品龙头企业带动作用,重点发展水产品精深加工与综合利用、食品深加工产业;龙池片区重点合作消费电子、LED应用产品等产业;良才片区重点合作汽车及工程机械零部件,为厦门汽车、工程机械产业提供配套。
专栏八:漳州台商投资区产业布局 |
||
园区 |
重点 产业 |
产业布局或项目 |
良才 片区 |
机械 设备 |
大中型客车、挖掘机、装载机、推土机、压路机等机械零部件 |
文圃 片区 |
食品加工业 |
水产品精深加工与综合利用、方便食品、罐头食品、食品包装 |
龙池 片区 |
智能 家电 |
电熨斗、煎烤器、咖啡壶等智能小家电产品、LED应用产品 |
凤山片区、东美片区 |
金属 深加工 |
福欣不锈钢卷、棒材、镀锌钢板和烤漆钢、马口铁、金属包装制品、绿色电池材料、金属材料 |
六、闽台合作专业园
(一)古雷台湾石化工业园
古雷台湾石化工业园在腾龙芳烃(漳州)有限公司80万吨/年对二甲苯(PX)、翔鹭石化(漳州)有限公司150万吨/年精对二甲酸(PTA)启动项目的基础上,以古雷石化(漳州)有限公司1600万吨/年炼油、120万吨/年乙烯的炼化一体化项目为龙头,实施以上游项目带动中下游石化产业发展的战略,加强与台湾石化同业公会及中下游企业交流合作,重点发展炼油、乙烯、丙烯、芳烃、碳四综合利用、己内酰胺等中下游石化产业项目,引导台湾石化产业整体转移,形成产业链完整的石化产业集聚区。
(二)福州青口汽车工业园
福州青口汽车工业园主要发展汽车、机械、汽车电子等产业,以汽车产业为主导,打造东南沿海汽车生产重要基地。加强与台湾车辆同业公会、台湾电子公会、汽车电子产业联盟等的合作,推进东南汽车三、四期项目建设,重点合作汽车整车、零部件、汽车电子等系列产品,包括:乘用车、MPV、SUV、商务车、新能源汽车;发动机总成、独立悬挂系统、三元催化转化器、刹车高压油管、ABS刹车自动系统、LED车用照明灯、 CAN总线、安全气囊、主动安全系统等。加强新能源汽车产业的合作,重点开展新型动力电池、高效驱动电机、综合控制系统、快捷充电技术等关键零部件的研发合作。
(三)福清洪宽台湾工业园
福清洪宽台湾工业园由机电、铝产业、综合工业等三大园区组成,机电园重点发展数控机床、机械加工中心、机电一体化、发电机组、精密模具、电子通讯、轻工机械等机电产业;铝产业园重点发展铝型材、铝板、铝箔、铝管等铝材深加工项目;综合工业园重点发展轻工类项目。依托福清洪宽工业村,密切与台湾工具机及零部件企业的合作,加强与台中工业区、台中市精密机械科技创新园区、中部科学工业园区的合作。
(四)泉州高端装备工业园
泉州高端装备工业园主体为晋江和南安滨江机械装备制造基地。晋江机械制造基地由安海——内坑园和金井——深沪园两个园区组成,南安滨江机械装备制造基地位于南安霞美镇。依托泉州及周边区域的市场需求,以佳泰数控机床、台湾福裕等为龙头企业,重点承接台湾数控机床、纺织、石材、制鞋、塑料、食品、包装印刷等机械装备和高端模具、精密铸件、汽车和工程机械配件等产业转移,同时开展汽车电子控制系统、安全系统、新能源汽车配套零部件等高新技术项目合作,建设两岸装备制造业合作的重要基地。
(五)南靖台湾精密装备园
南靖台湾精密装备园抓紧建设公共服务平台,发挥驻台办事处(台中翊峰公司)作用,密切与台湾精密机械企业联系,重点引进台湾数控机床等高精密机械项目,加快发展立卧五轴加工中心机、重型复合数控机床、高速数控铣床、高精度平面磨床、数控高速冲床以及数控机床用刀库等主要产品,形成数控机床完整产业链,打造台湾精密机械及功能部件进入大陆内需市场的重要基地。
(六)福安东元电机工业园
福安东元电机工业园依托电机电器产业基础和优势,加强与台湾电机电子工业合作,承接台湾电机、供电设备、家用电器、工器具等产业转移,以光电一体化、自动化为向导,推动机电产业转型升级,发展壮大电机产业集群。重点推进与东元集团合作,发展专用特种电机、机电一体化电机、智能化新型电机、动力系统总成和电子保健系列产品为主的电机产业;加快建设东元电机高速冲压与铝压铸中心,提高硅钢片、压铸件、电机轴承、漆包线等配套能力,形成较完整的电机产业链。
(七)莆田台湾高新产业园
莆田台湾高新产业园重点引进台湾电子信息、机械装备、轻工等产业。电子信息重点合作消费电子、光电产业和电子元器件等电子产品。机械装备重点发展高档数控机床、制鞋机械、木工机械、食品加工机械、印刷包装机械以及塑料成型机械等产业装备。轻工产业着力引进先进的技术装备,改造提升鞋革服装、食品加工、工艺美术、印刷包装等产业。
(八)龙岩机械装备工业园
龙岩机械装备工业园由龙岩经济开发区和龙州工业园区组成,以龙工、龙马等企业为龙头,加强与台湾机械装备企业合作,重点发展工程机械、运输装备、环保装备等特色产业。同时,积极推动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等新兴装备产业的发展。
(九)三明台湾生态工业园
三明台湾生态工业园着力承接台湾先进技术转移和产业投资,重点发展生物医药、机械装备、林产工业等产业。生物医药重点发展红豆杉、茄尼醇、雷公藤、草珊瑚和银杏系列等生物医药提炼;机械装备积极引进台湾先进机械加工、铸锻和关键零部件生产技术,重点发展通用零部件,轻、中型载货汽车的配套零部件等产品;林产工业以海峡两岸(三明)现代林业合作实验区和林博会为平台,引进台湾林产加工技术,重点发展高档板式家具和竹产品深加工等。
(十)武夷新区特色产业园
武夷新区特色产业园位于武夷新区童游片区的南林组团和新岭组团,重点发展资源深加工产业,引进台湾先进的竹木加工技术,加快发展竹纤维、竹制品等高附加值产品。加强与台湾食品、制茶行业合作,发展具有乡土特色的绿色食品。依托闽北生物多样性优势,开展中草药物萃取技术、生物酶制剂、有机和多元醇等生物工程合作,力争在灵芝草萃取技术应用及生物酶制剂应用等合作方面取得突破。
第五章 保障措施
发挥“五缘”优势,积极作为,先行先试,推进《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的跟踪研究,加快平潭综合实验区开放开发,探索两岸合作新模式,加强服务保障,依法保护台商合法权益,推进闽台产业深度合作。
一、完善合作机制
加快建立有利于促进投资便利化的有效机制,推动闽台工商团体、行业商业协会对接,支持联合开展对外招商和拓展贸易市场,鼓励联合成立合作同业公会,共同研究两地产业协同发展,共同促进双向投资,共同开拓国际市场,共同构建产品创新研发平台。不断完善官方授权的闽台合作研讨会的定期会商制度,充分发挥其作用,推动闽台合作向更高层次发展。闽台经济合作促进委员会负责搭建闽台经贸交流工作平台,并与台湾主要工商团体和行业协会建立工作机制,为闽台经贸交流和产业对接提供服务。福建省闽台交流协会负责组织协调省内有关部门和团体,并做好服务保障,推进闽台产业全方位的交流合作。行业组织及专业社团应开展与台湾的对口合作。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企业在闽台合作中的作用,调动其作为合作主体的积极性。建立常态化联系机制,在既有联络窗口的基础上,进一步创建工作平台,完善工作机制,定期或不定期互邀对方就具体项目进行考察访问,加强互动、促进了解、增进信任、推动落实。建立商务、海关、检验检疫、税务、金融、港务等部门联席会议机制,在金融、保险、货代、通关、保税、退税等方面为闽台产业合作提供便捷服务。
二、营造良好环境
优化投资环境,建立并完善各项目跟踪落实工作机制,为闽台重大产业对接项目的报批、落地、投产提供全方位服务。推动福建电子口岸与台湾关贸网全面对接,积极争取闽台率先互认查验结果、审价结果和检验结果,推进闽台贸易通关便利化。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建立与完善以资金融通、信息服务、市场开拓、人才培训为主要内容的产业发展服务体系。完善服务型政府建设,建立有利于闽台产业基地建设的政策、法律和市场环境,进一步提高涉台事务处理能力、办事效率和服务水平,以限期督办方式解决台商反映的问题,帮助台商了解最新政策和行业信息,用足各项优惠政策。进一步完善涉台法制环境,推动涉台立法方面先行先试。建立台资企业联系制、收费代理制、台商“绿卡”保护制等一系列制度,为台资企业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进一步完善台胞公共服务平台,为台湾同胞提供更好的工作生活便利。驻闽口岸查验主管单位要充分发挥技术和信息优势,做好与台湾方面的对接,并设置对台贸易服务窗口,为企业提供相关的咨询服务;落实海峡两岸农产品检验检疫合作协议和海峡两岸标准计量检验认证合作协议,争取闽台率先建立检验检疫证明文件核查及确认、重大检验检疫突发事件协作等机制,促进两岸农产品贸易持续发展;落实闽台特殊监管区合作协议,争取海关总署支持,推动闽台率先开展海关合作,创新监管模式,提高货物通关效率。
三、深化产业合作
要进一步发挥“4•8”台交会、“5•18”海交会、“6•18”项目成果交易会、“9•8”投洽会等大型涉台经贸展洽会平台作用,举办各类闽台产业对接活动,促进并承接台湾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转移。注重选择关联度大、科技含量高、产业链长的战略性投资项目,引进大企业大集团,加速产业集聚,鼓励和扶持各类中小企业与之配套协作,延伸产业链,构建产业集群。统筹区域闽台产业合作的布局安排,大力引导闽台产业合作项目向台商投资区、产业专区等集聚,提升台商投资区、专业园区的载体作用,促进两岸产业深度合作。着力提升科技合作层次和水平,吸引台湾科研机构和科技人员共同创建科技创新平台,鼓励闽台科研机构、企业建立技术创新联盟,加强闽台合作研发,建设科技合作基地,组织实施科技合作项目,开展联合攻关。支持台湾知识产权中介服务机构来闽设立分支机构,探索两岸知识产权保护机制,联合组建专利数据库,建立专利许可合作机制。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到台湾投资兴业,推动建立闽台双方分工协作、优势互补的双向投资机制。落实《福建省引进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暂行办法》、《海西创业英才培养实施办法》和《海西产业人才高地建设实施办法》的政策措施,积极引进台湾创新创业人才和高层次人才。
四、提供要素保障
各级各部门应及时协调解决产业对接项目建设中遇到的征地拆迁、材料供应、基础设施建设等问题,优先支持、优先保证来闽投资的台资企业生产经营所需的各类要素。对符合《福建省鼓励台商投资的产业指导目录》、技术含量高、产业带动性强的重点台资项目,比照省重点项目办理;对认定为高新技术产业的项目用地,可减免30%的耕地开垦费;对属于我省优先发展且用地节约集约的工业项目,土地出让金可按不低于国家颁布工业用地最低价的70%确定出让底价;工业项目用地在不改变用途符合规划的条件下,提高土地利用率或增加容积率的,不再增收土地出让金;对入驻创业园的台资农业企业,经依法批准,可将分期缴纳土地出让价款的期限延长至一年。对项目建设中所需的用工、用水、用电和运输等给予保障;加快推进台商投资区的生产、生活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在台商投资区探索集体建设用地(不含宅基地)使用权入股、土地股份合作等征地安置模式试点工作。劳动保障部门要建立适应台商投资企业需求的劳动力供求信息库,建立一批面向台资企业的劳务派遣基地和技能培训基地,积极为台资企业提供用工服务。突出重点,集中投入,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建立多层次资本市场,拓宽融资渠道,为闽台产业合作项目或企业在研制、中试、投产和形成支柱产业的各个时期提供不同形式的资金扶持。
五、着力先行先试
落实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支持在促进两岸贸易投资便利化、台湾服务业市场准入等方面先行先试,推动两岸经贸关系制度化。按照同等优先、适当放宽的原则,鼓励承接台湾产业转移,允许国家禁止之外、不涉及国家安全的各类台商投资项目在我省落地。对国家批准设立的台商投资区、平潭综合实验区、古雷台湾石化产业园区等特定区域台商投资项目,实行特殊审批政策,《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中总投资5亿美元以下的鼓励类、允许类项目,除《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和国务院专门规定需由国务院有关部门核准之外,委托省级投资主管部门核准。以《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为基础,对台商投资进入我省市场的化工产品、机械产品、电子产品、汽车零部件、纺织产品、轻工产品、冶金产品、仪器仪表产品、医疗产品等十类制造业以及保险、银行、证券、医疗、旅游等五类服务业的企业注册资本金在现行要求基础上下降20%;实施企业技术创新的优惠政策,对获得驰名、著名商标、名牌产品的台资企业,当地政府给予适当奖励。
利用我省现有的对台沟通渠道积极与台湾方面沟通交流,争取ECFA后续协议在我省签署,争取我省产业链短缺项目列入两岸重大项目合作,争取不同阶段、相关领域的闽台合作先行先试内容列入ECFA后续协议。货物贸易协议方面,争取闽台贸易重点产品获得(或扩大)降税安排。服务贸易协议方面,争取体现闽台服务业合作先行先试内容,先行扩大开放部门和开放承诺。投资保障协议方面,争取简化台企在闽投资审批程序、降低准入门槛,闽台率先在行政服务、互设办事机构、人员往来便利化、知识产权保护、法律服务保障等方面加强合作。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