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减轻企业负担部际联席会议《减轻企业负担工作规则》和省委省政府对减轻企业负担工作的要求,为深入了解我省减负政策落实情况,切实掌握企业负担状况,经研究,我厅决定开展我省2021年度企业负担状况调查及减负政策落实效果第三方评估工作,现面向社会公开遴选第三方评估机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调查评估主要内容
(一)企业负担情况调查:一是企业主要成本负担情况及其分析(包括对税收负担、涉企收费负担、制度性交易成本、人工成本、生产要素成本、物流成本、其他成本的负担分析); 二是企业负担感受度分析(分地区、分行业、分大型和中小型企业成本负担感受度分析);三是我省减负政策落实存在的问题和建议;四是我省规上企业百元主营业务成本和主营企业收入、利润情况分析。
(二)我省落实减负政策及其效果情况分析:一是落实中央及省、市、县出台减负政策的情况分析(分地区、分行业、分大型和中小型企业的政策落实情况分析);二是我省企业营商环境调查评估分析(分地区、分行业、分大型和中小型企业情况分析);三是各地区减轻企业负担成效和对当地经济发展的影响(主要对GDP的影响);四是对我省减负政策的建议。
(三)我省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的成效:一是各地市对清理拖欠账款工作举措、台账管理、投诉举报查处、制度机制建立;二是各地市对《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的宣贯的力度和民营企业对《条例》的反映度;三是已获清偿的民营企业中小企业对清欠工作的满意度调查。
二、主要工作要求
(一)完成时限: 2022年6月底
(二)经费限额:20万元
(三)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减轻企业负担,全方位推进高质量发展超越的要求,开展独立、客观、公正的调查研究和评价工作。
三、申请人资格
申请单位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省工信厅采购管理暂行规定》的要求,且具备: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企业、行业协会或科研机构、大专院校等企事业单位;
(二)无信用不良记录,不被政府有关部门列入失信名单;
(三)熟悉福建省企业经营情况,了解企业成本、费用等负担情况,了解政府部门涉企收费相关政策;有从事过与政府涉企相关的调查研究、分析评估有关的案例;
(四)承接单位应成立调查评估研究团队,评估团队至少应有3名中级(含中级)以上职称人员,其中团队负责人应具有统计调查、评估、评价等相关从业经历,具备一定的调查、评估、评价能力,主持或承担过全省性行业或省级以上政府部门相关调查评估评价工作;
(五)该评估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
申请单位须为申请材料的真实性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四、申报材料
(一)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调查评估项目课题申请书;
(二)在“信用中国”网上下载本机构信用信息报告;
(三)单位事业法人证原件复印件或工商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
(四)评估工作开展的经费支出预算方案(预算报价不超过20万元);(以上三项不可缺)
(五)评估团队成员名单以及各成员职称证书等复印件;
(六)从事过政府相关的调查、研究、分析评估相关项目的佐证材料;
(七)团队负责人从事统计调查、评估、评价等相关从业经历的佐证材料,以及主持或承担过全省性行业或省级以上政府部门相关调查评估评价工作的佐证材料;
(八)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承诺书。
五、申请和评审
(一)申请单位下载并如实填写《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调查评估项目课题申请书》(见附件),于2022年2月25日前将单位盖章的纸质文本(一式三份)及相关证明材料密封并加盖公章后寄送省工信厅(减负办),同时发送电子版本到电子邮箱。为增加评审专家对申请人的了解,需另附评估团队成员相关资质或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加盖原件复印件章)、从事过与评估调查相关的案例佐证材料。
(二)收到各单位申请后,我厅将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合格申请单位不少于三家。我厅将从省级政府采购网上随机抽取专家,对申请单位的方案及申报材料进行综合评分,[综合评分=机构的资质条件分(占45%)+评估方案分(占35%)+报价分(占20%)],以综合评分最优者确定承担单位,结果在我厅网站公示。
(三)公示结束后,我厅按规定程序与承担单位签订购买服务合同,评估研究工作正式开始实施。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省工信厅减负办 李鸣心 0591-87833242/87829678(传真)
电邮:fj_jfb@gxt.fujian.gov.cn
通信地址:福州市华林路76号省工信厅邮编:350003
附件: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调查评估项目课题申请书
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2年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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