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2023年修造船行业日常调研检查技术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询价采购;
预算金额:不超过9.98万元。
二、采购要求
(一)供应商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要求,且:
1.投标人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投标人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二)申报材料要求
1.《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协助开展2023年修造船行业日常调研检查技术服务项目采购报价单》。
2.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的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对授权代表人的授权书;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3.投标人情况介绍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团队成员构成,职称、专业情况。
上述资料均需加盖报价供应商单位公章,装订成册后加盖骑缝章,并用信封将上述资料密封,在信封封口处加盖公章。不满足上述要求的报价文件均为无效报价文件。
(三)服务要求
1.服务内容。按照《船舶工业统计调查制度》(国统制〔2023〕71号)、《福建省2023年涉渔船舶监管专项联合行动方案》(闽涉渔船舶机制〔2023〕1号)、《全省陆地涉海砂突出问题常态化整治行动方案》(闽公综〔2022〕167号)、《全省常态化整治非法采运海砂工作实施方案》(闽海警〔2022〕18号)及《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指导民用船舶制造企业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加强修造船行业调研检查,督促修造船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按照相关审批手续和技术要求开展船舶修造工作,推动企业不断提升管理水平。全年调研检查修造船企不少于50家(次),每次安排不少于2名专家,按有关要求形成工作台账和报告,指导企业落实整改,开展修造船行业运行分析和监测工作。
2.验收条件。中标人根据实际调研检查安排,出具相关报告材料。
3.项目所需的工具,工作中的所用车辆、设备、工具与耗材费用等均由中标方提供。
(四)报价要求
1.按要求填写《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协助开展2023年修造船行业日常调研检查技术服务项目采购报价单》(详见附件),投标报价超过预算金额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2.本次报价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
3.报价文件于7月21日18时00分前送至(或寄送)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装备处(福州市鼓楼区华林路166号经贸大厦707室)。
4.报价供应商须为申请材料的真实性承担相关法律责任,若因弄虚作假给询价人造成损失的,报价供应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并无条件认可本次询价结果,询价单位不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
5.如发现恶意报价者,询价人可上报政府相关部门将其列入黑名单。
联系人:周女士 联系电话:0591-87315329
附件: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协助开展2023年修造船行业日常调研检查技术服务项目采购报价单
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3年7月17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