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福建省县域重点产业链发展综合服务项目采购的预公告
来源:综合处 时间:2023-10-16 10:03

各报价供应商:  

 为公开、公平、公正遴选具备相应资质的机构承接我厅“福建省县域重点产业链发展综合服务”工作,根据《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采购管理暂行规定》(闽工信函办〔2022〕595号),就该项目采购进行市场询价,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价。

  一、项目名称

福建省县域重点产业链发展综合服务

  二、项目内容

(一)参与起草《福建省关于加快推进县域重点产业链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福建省县域重点产业链高质量发展评价与考核办法》等政策文件,建立考核评价指标体系、明确评价考核方法。

(二)编制《福建省县域重点产业“一图两链”》,即重点产业链全景图、重点产业价值链、重点产业供应链。

(三)每年对我省县域重点产业链开展第三方评估评价,形成《福建省县域重点产业链高质量发展综合评价报告》和《福建省县域重点产业链发展白皮书》及案例遴选。

三、服务期限  

2024年-2026年

、报价供应商资格要求

报价单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且具备: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企业、行业协会或科研机构、大专院校等企事业单位;

(二)熟悉县域经济、工业经济、产业链供应链等领域,了解政府部门有关政策,有从事过相关领域调查研究、分析评估等工作

(三)承接单位应成立调查评估研究团队,评估团队至少应有2名高级职称、3名中级职称人员,其中团队负责人应具有高级职称,有统计调查、评估、评价等相关从业经历,具备一定的调查、评估、评价能力,主持或承担过类似相关调查评估评价工作;

(四)具有良好信誉,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近3年无不良执业记录,在招投标活动中无欺诈、腐败行为以及其他违法行为 

(五)该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

  、报价文件要求

  (一)按要求填写《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福建省县域重点产业链发展综合服务”项目采购报价单》见附件),各报价供应商报价应低于350万元人民币,否则视为无效报价。本次报价仅作为采购最高限价设定的参考报价,不作为项目评标依据。

  (二)附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

  (三)附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上述资料均需要加盖报价供应商单位公章,且装订成册后加盖骑缝章,并用信封将上述资料密封,在信封封口处加盖公章。不满足上述要求的报价文件视为无效报价文件。

  、报价文件提交时间

  报价文件于2023102017时30分前送至(或寄送)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综合处(福州市鼓楼区华林路76号屏山大院8号楼429室)

联系人:先生    联系电话:0591-83591851

 

  附件: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福建省县域重点产业链发展综合服务”项目采购报价单

 

 

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3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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