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认定2024年福建省第一批化工重点监控点名单的公示
来源:福建省工信厅 时间:2024-11-21 08:22

  根据《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等八部门关于印发福建省化工园区建设标准和认定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闽工信2024〕13号)《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等八部门关于印发福建省化工园区认定管理申报指南的通知》(闽工信联石化2024〕72号)要求,经组织申报、地市初审、专家审、部门复审等程序,拟认定的2024年福建省第一批化工重点监控点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内如有异议,以书面形式向福建省工信厅提出,并提供必要的佐证材料。   

  为确保客观公正,便于核实查证,提出异议的单位或个人应当表明身份,并提供有效联系电话。凡匿名、冒名或超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 

  公示期:公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 

  联系方式:福建省工信厅石化处(福州市华林路166号)

  联系电话:0591-87569034,87568927(传真)

       0591-87672912(机关纪委) 

  附件:拟认定2024年福建省第一批化工重点监控点名单 

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4年11月21日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