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意向供应商:
为全面提升我省专精特新企业发展质量,帮助企业有效整合技术、产业、金融和人才资源,提升技术研发、概念验证、小试中试、检验检测、成果转化、知识产权等技术创新服务的能力,我厅拟就“2026年福建省第一期专精特新企业技术创新赋能服务采购项目”执行单位进行招标,现根据《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采购管理暂行规定》采购程序和规定,就该项目采购进行市场询价,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价。
一、项目名称
2026年福建省第一期专精特新企业技术创新赋能服务采购项目
二、项目要求
(一)制定2026年福建省第一期专精特新企业技术创新赋能服务工作方案。
(二)2026年10月30日前,举办不少于1场覆盖100家以上福建省内(除厦门市外)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或福建省专精特新企业的大型技术创新交流活动。
(三)2026年12月15日前,结合专精特新企业技术创新、研发等方向,对标全国高校、科研机构科技成果库,为不少于50家福建省内(除厦门市外)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提供技术成果产学研相关服务。服务内容可从以下范围中根据企业实际需求选择实施:①科技成果转化应用,提供技术研发转化、性能工艺改进、工艺放大熟化、产品型式试验、产品性能测试、小批量生产、仪器设备共享、设备应用验证等专业化服务和系统化解决方案;②帮助企业与高校、科研机构、投融资机构、龙头企业等建立稳定的合作关系,建设具有高质量科技成果资源库;③对技术信息进行搜集、筛选、分析、加工;④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评估、技术培训、技术产权交易、知识产权运营、技术投融资、技术孵化等服务;
(四)2026年12月15日前,对不少于30家福建省专精特新企业开展点对点、面对面的技术赋能指导。
(五)服务完成后,须提交一份完整详实的技术赋能服务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并对后续技术创新赋能工作提出意见建议。
三、服务期限
2026年9月-12月
四、资格要求
报价单位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且满足以下条件: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行业协会等;
(二)具备固定的工作场所,具有与提供技术创新服务相匹配的设备设施条件,具有完善的服务规章制度和服务规范;
(三)具有一定数量(不少于20名)工业和信息化领域专业人研究人员;
(四)熟悉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的前沿技术趋势,对新型工业化和制造业数智化、绿色化、融合化发展有较深的研究,具有较强的技术资源对接能力;
(五)具有良好信誉,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近5年无严重失信行为,未被相关主管部门处罚,在招投标活动中无欺诈、腐败行为以及其他违法行为。
五、报价文件要求
(一)按要求填写《2026年福建省第一期专精特新企业技术创新赋能服务采购项目报价单》(见附件)。各报价供应商报价应低于150万元人民币,否则视为无效报价。本次报价仅作为采购最高限价设定的参考报价,不作为项目评标依据。
(二)附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
(三)附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上述资料均需要加盖报价供应商单位公章,且装订成一册后加盖骑缝章,并用信封将上述资料密封,在信封封口处加盖公章。不满足上述要求的报价文件视为无效报价文件。
报价文件请于2026年8月7日17:30前邮寄或送至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中小企业处(地址:福州市鼓楼区华林路76号屏山大院8号楼333室)。
联系人:吴先生 0591-87832800,18759183663
附件:2026年福建省第一期专精特新企业技术创新赋能服务采购项目报价单
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6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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