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意向供应商:
为全面提升我省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发展质量,帮助企业树牢质量意识和管理意识,促进建立先进质量管理体系,完善治理结构、管理制度,提升经营管理水平,实现降本增效提质,我厅拟就“2026年福建省第一期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质量诊断和管理诊断服务采购项目”执行单位进行招标,现根据《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采购管理暂行规定》采购程序和规定,就该项目采购进行市场询价,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价。
一、项目名称
2026年福建省第一期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质量诊断和管理诊断服务采购项目
二、项目要求
(一)制定2026年福建省第一期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质量诊断和管理诊断服务方案。
(二)2026年12月15日前,对不少于30家的福建省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除厦门市外)开展质量诊断和管理诊断(两项诊断分别进行,每家企业两项诊断需单独出具报告)。
(三)质量诊断须依据《制造业企业质量管理能力管理评估规范》开展,服务内容:对诊断对象开展贯标培训、支撑企业进行自我评价、对完成自我评价的企业提供质量管理能力评价复核服务,包括现场诊断并出具诊断评估报告(含企业质量管理能力等级判断)和能力提升建议等。
(四)管理诊断可参考《工业中小企业管理提升指南(试行)》开展,服务内容:辅导企业开展管理自评估、进行现场诊断咨询并出具诊断评估报告和能力提升建议等。
(五)组建数量不少于2人的诊断团队,其中中级及以上职称的不少于1人,组长应由具备实践经验的专家担任,组员应具有质量管理、管理经营管理诊断领域丰富经验。
(六)向企业现场提供不少于1次主题培训,培训内容包括质量管理贯标、质量管理能力提升、企业经营管理各个维度的课程;
(七)向企业提供不少于1次诊断结果汇报,汇报内容包括诊断评估报告详解和能力提升方案交流。
(八)服务完成后,须提交一份完整详实的两项诊断服务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并对后续质量诊断和管理诊断工作提出意见建议,以及不少于30份企业质量诊断报告和30份企业管理诊断报告。
三、服务期限
2026年9月-12月
四、资格要求
报价单位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且满足以下条件: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以管理咨询服务为主要业务的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行业协会等;
(二)具备固定的工作场所和开展质量诊断、管理诊断必要的设施设备;
(三)具备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资质;
(四)具有一定数量(一般不少于10名)的制造业相关领域质量管理和经营管理咨询服务人员,拥有管理咨询诊断工具和相关案例数据库,具有较强的管理咨询服务数字化水平;
(五)建立有效运行质量管理能力诊断服务项目管理工作体系,具有完善服务过程监督和责任机制,确保从事的诊断服务过程受控;
(六)具备制造业企业质量诊断和管理诊断服务相关工作经历的机构优先;
(七)具有良好信誉,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近5年无严重失信行为,未被相关主管部门处罚,在招投标活动中无欺诈、腐败行为以及其他违法行为。
五、报价文件要求
(一)按要求填写《2026年福建省第一期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质量诊断和管理诊断服务采购项目报价单》(见附件)。各报价供应商报价应低于75万元人民币,否则视为无效报价。本次报价仅作为采购最高限价设定的参考报价,不作为项目评标依据。
(二)附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
(三)附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上述资料均需要加盖报价供应商单位公章,且装订成一册后加盖骑缝章,并用信封将上述资料密封,在信封封口处加盖公章。不满足上述要求的报价文件视为无效报价文件。
报价文件请于2026年8月7日17:30前邮寄或送至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中小企业处(地址:福州市鼓楼区华林路76号屏山大院8号楼333室)。
联系人:吴先生 0591-87832800,18759183663
附件: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2026年福建省第一期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质量诊断和管理诊断服务采购项目报价单
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6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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