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三钢闽光三高线项目节能审查的请示》(三钢股份〔2023〕107号)及有关材料收悉,项目代码2303-350403-04-02-469666。项目拆除二棒车间棒材生产线,新增140t/h步进式加热炉、高压水除鳞装置、轧机、飞剪、吐丝机等主要生产设备,以及配套的公用工程和辅助生产设施,建设一套年产70万吨高速线材生产线。项目建成后,将新增年产70万吨高速线材的生产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第十五条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2023〕第2号)等法律法规,经审查,具体意见如下:
一、根据你公司提供的节能报告,该项目为改建项目,内容符合《福建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闽节能办〔2018〕1号)等相关要求。项目以连铸坯为原料,采用新一代热机轧制(5M)工艺生产高速线材。项目根据工艺流程特点配备高效节能的生产设备,主要用能设备包括步进式加热炉、高压水除鳞装置、轧机、飞剪、吐丝机等,未采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和淘汰的用能设备。
项目拟于2024年12月建成投产。项目投产后,项目年综合能源消费量31058.93tce(当量值)、49131.59tce(等价值),其中,年消耗电力10651.03万kWh、转炉煤气10184.33万Nm3、丙烷1400Nm3,回收饱和蒸汽(1.0MPa、179.92℃)27360t;项目新增年综合能源消费量14336.07tce(当量值)、25431.93tce(等价值);企业新增年综合能源消费量10951.83tce(当量值)、26066.16tce(等价值)。项目线材轧钢工序能耗43.90kgce/t,优于《钢铁企业节能设计标准》(GB/T 50632-2019)中能耗设计指标值及企业现有生产线工序能耗水平。项目新增综合能源消费量将纳入三明市“十四五”期间能源消费统计范围,对三明市完成“十四五”能耗强度下降目标有一定影响。
综上,我厅原则同意所报项目节能报告通过审查。
二、你公司要严格按照《节能报告》的建设方案进行施工,将节能技术措施落实到项目建设和生产的各个环节中。项目建设内容、用能工艺、能效水平等发生重大变动的,或者年综合能源消费量超过本审查意见核定量10%及以上的,应及时向我厅提出变更申请。项目建成投入生产、使用前,应依法自行对节能审查意见落实情况进行验收,并向我厅递交验收结果报告。递交验收报告前,项目不得投入生产、使用。项目投产后,企业应建立健全能源管理体系,完善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并有效运行。
三、请三明市、三元区工信局依据本审查意见,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对项目设计、施工、竣工验收以及运营管理实施有效监督检查。
本审查意见自印发之日起2年内有效。
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3年9月14日
(此件主动公开)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