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仙游紫京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万吨三元前驱体项目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
来源:政务服务中心 时间:2023-12-15 16:31

仙游紫京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申请年产3万吨三元前驱体项目节能审查的请示》及有关材料收悉,项目代码2208-350322-04-01-684015。项目新增反应釜、离心机、盘式干燥机、低温干燥炉、MVR蒸发器等生产设备,分期建设2条三元前驱体生产线(其中,一期建设1条年产1万吨三元前驱体生产线,二期建设1条年产2万吨三元前驱体生产线),以及配套的公用工程和辅助生产设施。项目全面建成后,将新增年产3万吨三元前驱体的生产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第十五条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2023〕第2号)等有关法律法规,经审查,具体意见如下: 

  一、根据你公司提供的节能报告,该项目为新建项目,内容符合《福建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闽节能办〔2018〕1号)等相关要求。项目以硫酸镍、硫酸钴、硫酸锰、氢氧化钠溶液、氨水等为原料,采用共沉淀工艺生产三元前驱体。项目根据工艺流程特点配备高效节能的生产设备,主要用能设备包括反应釜、离心机、盘式干燥机、低温干燥炉、MVR蒸发器等,未采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和淘汰的用能设备。 

  项目一期拟于2024年6月建成投产,二期拟于2025年2月建成投产。项目全面投产后,新增年综合能源消费量17637.60tce(当量值)、31680.39tce(等价值);其中,年消耗电力8276.04万kWh、天然气614.85万m3、柴油0.16t。项目一期新增年综合能源消费量5905.53tce(当量值)、8796.05tce(等价值);其中,年消耗电力1703.51万kWh、天然气313.90万m3、柴油0.16t。项目三元前驱体单位产品综合能耗587.92kgce/t、590.55kgce/t(一期),均优于所比较的国内相近规模生产企业同类产品能效水平。项目新增综合能源消费量将纳入莆田市“十四五”期间能源消费统计范围,对莆田市完成“十四五”能耗强度下降目标将产生一定影响。 

  综上,我厅原则同意所报该项目节能报告通过审查。 

  二、你公司要严格按照《节能报告》的建设方案进行施工,将节能技术和措施落实到项目建设和生产的各环节中。项目建设内容、用能工艺、能效水平等发生重大变动的,或者年综合能源消费量超过本审查核定量10%及以上的,应及时向我厅提出变更申请。项目建成投入生产、使用前,应依法自行对节能审查意见落实情况进行验收,并向我厅递交验收结果报告。递交验收报告前,项目不得投入生产、使用。项目投产后,企业应建立健全能源管理体系,建设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并有效运行。 

  三、请莆田市、仙游县工信局依据本审查意见,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对项目设计、施工、竣工验收以及运营管理实施有效监督检查。 

  本审查意见自印发之日起2年内有效。 

        

    

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3年12月13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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