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银图实业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申请年产40万吨彩涂卷全产业链项目节能审查的请示》(公司发〔2023〕002号)及有关材料收悉,项目编码2303-350690-07-01-869517。项目新增1条酸洗机组、2条可逆冷轧机组、2条热镀锌机组、2条两涂两烘彩涂机组、1条电泳生产线以及配套公用工程和辅助生产设施,分期建设彩涂卷全产业链生产线和电泳生产线(其中,一期建设2条热镀锌基板生产线和2条高性能金属装饰板(彩涂板)生产线,二期建设1条酸洗生产线、2条可逆冷轧生产线、1条电泳生产线)。项目全面建成后,将新增年产40万吨彩涂板、6万吨锌铝镁电泳管的生产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第十五条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2023〕第2号)等有关法律法规,经审查,具体意见如下:
一、根据你公司提供的节能报告,该项目为改扩建项目,内容符合《福建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闽节能办〔2018〕1号)等相关要求。项目以热轧板卷作为原材料,经酸洗、冷轧、热镀和彩涂工序生产彩色装饰板产品;以热镀锌(铝、镁)钢卷为原材料,经前预处理、电泳涂装、电泳后清洗、烘干等工序生产锌铝镁电泳管。项目根据工艺流程特点配备高效节能的生产设备,主要用能设备包括酸洗机组、冷轧机组、镀锌线退火炉、热镀锌机组、彩涂线固化炉、彩涂机组、燃天然气锅炉等,未采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和淘汰的用能设备。
项目全面投产后,新增年综合能源消费量29811.38tce(当量值)、42031.71tce(等价值);其中,年消耗电力7201.98万kWh、天然气1681.79万m3。项目一期新增年综合能源消费量21429.31tce(当量值)、28302.32tce(等价值),项目二期新增年综合能源消费量8382.07tce(当量值)、13729.39tce(等价值)。项目一期投产后,彩涂板工序能耗53.16kgce/t(无酸洗和冷轧),项目全面投产后,彩涂板工序能耗70.94kgce/t(含酸洗和冷轧),均优于《钢铁企业节能设计标准》(GB/T50632-2019)规定的能耗设计指标。项目锌铝镁电泳管单位产品综合能源消费量18.18kgce/t,优于所比较的国内相近规模生产企业同类产品能效水平。项目综合能源消费量将纳入漳州市“十四五”期间能源消费统计范围,对漳州市完成“十四五”能耗强度下降目标影响较小。
综上,我厅原则同意所报该项目节能报告通过审查。
二、你公司要严格按照《节能报告》的建设方案进行施工,将节能技术和措施落实到项目建设和生产的各环节中。项目建设内容、用能工艺、能效水平等发生重大变动的,或者年综合能源消费量超过本审查核定量10%及以上的,应及时向我厅提出变更申请。项目建成投入生产、使用前,应依法自行对节能审查意见落实情况进行验收,并向我厅递交验收结果报告。递交验收报告前,项目不得投入生产、使用。项目投产后,企业应建立健全能源管理体系,建设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并有效运行。
三、请漳州市工信局、漳州招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依据本审查意见,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对项目设计、施工、竣工验收以及运营管理进行有效监督检查。
本审查意见自印发之日起2年内有效。
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4年1月3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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