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福建明一生态营养品有限公司乳制品加工建设项目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
来源:政务服务中心 时间:2024-01-29 15:36

福建明一生态营养品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申请乳制品加工建设项目节能审查的请示》(明政发〔2023〕15号)及有关材料收悉,项目代码2101-350430-04-01-737849。项目已于2016年7月开工建设,2022年5月建成投产,属补办节能审查。项目新增高压均质机、喷雾干燥塔、三效降膜蒸发器、包装系统等主要生产设备,以及配套的公用工程及辅助生产设施,建设6条全自动干湿法乳粉生产线。项目建成后将新增年产2.5万吨乳粉等营养品的生产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第十五条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2023〕第2号)等有关法律法规,经审查,具体意见如下: 

  一、根据你公司提供的节能报告,该项目为新建项目,内容符合《福建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闽节能办〔2018〕1号)等相关要求。项目主要以鲜奶、脱脂奶粉、脱盐乳清粉、植物油、其他食品添加剂等为原料,采用全自动干湿法复合工艺生产乳粉。项目根据工艺流程特点配备高效节能的生产设备,主要耗能设备包括高压均质机、喷雾干燥塔、三效降膜蒸发器等,未采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和淘汰的用能设备。 

  项目已于2022年5月建成投产。项目投产后,新增年综合能源消费量15260.93tce(当量值)、19455.96tce(等价值);其中,年消耗电力2472.32万kWh、液化天然气6955.64t。项目乳粉单位产品综合能耗610.44kgce/t,优于所比较的国内相近生产规模企业同类产品能效水平项目新增综合能源消费量纳入三明市“十四五”期间能源消费统计范围,对三明市完成“十四五”能耗强度下降目标影响较小。 

  综上,我厅原则同意所报该项目节能报告通过审查。 

  二、项目建设内容、用能工艺、能效水平等发生重大变动的,或者年综合能源消费量超过本审查意见核定量10%及以上的,应及时向我厅提出变更申请。企业应建立健全能源管理体系,建设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并有效运行。 

  三、请三明市、建宁县工信局依据本审查意见,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对项目运营管理实施有效监督检查。 

    

         

    

    

    

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4年1月26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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