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中化东大(泉州)有限公司24万吨/年聚醚多元醇项目
来源:政务服务中心 时间:2024-02-01 16:10

中化东大(泉州)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申请24万吨/年聚醚多元醇项目节能审查的请示》(中化东大请〔2023〕1号)及有关材料收悉,项目代码2304-350521-04-05-706719。项目新增聚合物多元醇、聚醚多元醇等生产装置,以及配套公用工程和辅助生产设施,建设7条聚醚多元醇产品生产线。项目建成后,将形成年产24万吨聚醚多元醇(其中,聚合物多元醇6万吨、弹性体聚醚3.5万吨、高回弹聚醚2.5万吨、软泡聚醚11万吨、硬泡交联剂1万吨)的生产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第十五条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2023〕第2号)等有关法律法规,经审查,具体意见如下: 

  一、根据你公司提供的节能报告,该项目为新建项目,内容符合《福建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闽节能办〔2018〕1号)等相关要求。项目以环氧丙烷、环氧乙烷、异丙醇、苯乙烯、丙烯腈等为原料,采用连续法工艺生产聚合物多元醇产品;以甘油、环氧丙烷、环氧乙烷等为原料,经三次聚合生产高回弹聚醚产品;以丙二醇、甘油、环氧丙烷等为原料,采用固体氢氧化钾(KOH)、碳酸二甲酯(DMC)为催化剂生产弹性体聚醚产品;以甘油、环氧丙烷、环氧乙烷等为原料,采用双金属催化技术经聚合反应生产软泡聚醚产品;以丙二醇、环氧丙烷、甘油、环氧乙烷等为原料,经聚合反应生产硬泡交联剂产品。项目根据工艺流程特点配备高效节能的生产设备,主要用能设备包括聚合釜、真空泵、汽提塔等,未采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和淘汰的用能设备。 

  项目拟于2025年12月建成投产。项目投产后,新增年综合能源消费量13332.19tce(当量值)、20749.58tce(等价值);其中,年消耗电力4371.4万kWh、蒸汽(1.0MPa,220℃)81139t。项目中的聚醚多元醇、聚合物多元醇等单位产品综合能耗分别达62.17kgce/t、133.38kgce/t,均优于所比较的国内相近规模生产企业同类产品节能审查批复水平。项目新增综合能源消费量将纳入泉州市“十五五”期间能源消费统计范围,将对泉州市完成“十五五”能耗强度降低目标产生影响。 

  综上,我厅原则同意所报该项目节能报告通过审查。 

  二、你公司要严格按照《节能报告》的建设方案进行施工,将节能技术和措施落实到项目建设和生产的各环节中。项目建设内容、用能工艺、能效水平等发生重大变动的,或者年综合能源消费量超过本审查核定量10%及以上的,应及时向我厅提出变更申请。项目建成投入生产、使用前,应依法自行对节能审查意见落实情况进行验收,并向我厅递交验收结果报告。递交验收报告前,项目不得投入生产、使用。项目投产后,企业应建立健全能源管理体系,建设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并有效运行。 

  三、请泉州市、惠安县工信局依据本审查意见,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对项目设计、施工、竣工验收以及运营管理实施有效监督检查。 

  本审查意见自印发之日起2年内有效。 

        

    

    

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4年2月1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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