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晋江市协盛织染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申请新增染整涤纶网布21600吨项目节能审查的请示》(协盛织染〔2024〕3号)及有关材料收悉,项目代码2303-350582-04-03-571384。项目新增染色机、定型机、脱水机、燃气导热油炉等主要生产设备,以及配套公用工程和辅助附属设施等,建设针织涤纶网布印染生产线。项目建成后,将新增年产21600吨染整涤纶网布的生产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第十五条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2023〕第2号)等有关法律法规,经审查,具体意见如下:
一、根据你公司提供的节能报告,该项目为改扩建项目,内容符合《福建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闽节能办〔2018〕1号)等相关要求。项目以涤纶网布为原料,采用小浴比(1:6)和短流程染色技术,生产染整涤纶网布面料产品。项目根据工艺流程特点配备高效节能的生产设备,主要用能设备包括染色机、定型机、脱水机、燃气导热油炉等,未采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和淘汰的用能设备。
项目拟于2026年1月建成投产。项目投产后,企业年综合能源消费量33928.25tce(当量值)、39177.54tce(等价值);其中,年消耗电力3093.64万kWh、天然气837.85万m3、蒸汽(0.8MPa,220℃)202436.67t。项目新增年综合能源消费量14744.84tce(当量值)、16678.44tce(等价值);其中,年消耗电力1139.56万kWh、天然气291.60万m3、蒸汽(0.8MPa,220℃)99466.54t。项目中的针织印染面料单位产品综合能耗601.57kgce/t,优于《针织印染面料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FZ/T 07019-2021)单位产品能耗先进值、《工业重点领域能效标杆水平和基准水平(2023年版)》中针织物、纱线单位产品综合能耗标杆水平及企业改扩建前产品能效水平。项目新增综合能源消费量将纳入泉州市“十五五”期间能源消费统计范围,将对泉州市完成“十五五”能耗强度降低目标产生影响。
综上,我厅原则同意所报该项目节能报告通过审查。
二、你公司要严格按照《节能报告》的建设方案进行施工,将节能技术和措施落实到项目建设和生产的各环节中。项目建设内容、用能工艺、能效水平等发生重大变动的,或者年综合能源消费量超过本审查意见核定量10%及以上的,应及时向我厅提出变更申请。项目建成投入生产、使用前,应依法自行对节能审查意见落实情况进行验收,并向我厅递交验收结果报告。递交验收报告前,项目不得投入生产、使用。项目投产后,企业应建立健全能源管理体系,建设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并有效运行。
三、请泉州市、晋江市工信局依据本审查意见,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对项目设计、施工、竣工验收以及运营管理实施有效监督检查。
本审查意见自印发之日起2年内有效。
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4年2月5日
(此件主动公开)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