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福建优盛通纺织有限公司优盛通智能化高档纺织面料生产项目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
来源:厅政务服务中心 时间:2024-08-14 10:14

福建优盛通纺织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申请优盛通智能化高档纺织面料生产项目节能审查的请示》(闽优盛通〔2024〕10 号)及有关材料收悉,项目代码 2310-350122-04-01-951994。项目新增加弹机、经编机、纬编机、定型机、染色机等主要生产设备,以及配套的公用工程及辅助生产设施等,建设加弹、织造、染整等生产线各 1 条。项目总投资 51717.15 万元,全面达产后将形成年产 15000 吨 DTY 涤纶加弹丝、15000 吨针织坯布和 15000 吨高档针织印染面料的生产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第十五条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2023〕第 2 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经审查,具体意见如下:

  一、根据你公司提供的节能报告,该项目为新建项目,内容符合《福建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闽发改规〔2023〕9 号)等相关要求。项目以 POY 涤纶长丝为原料,通过加弹工序生产 DTY 涤纶长丝;以锦纶长丝、氨纶长丝、自产 DTY涤纶长丝等为原料,通过经编、纬编工艺生产针织坯布;以自产的针织坯布为原料,采用高温高压溢流染色工艺生产针织印染面料。项目根据工艺流程特点配备高效节能的生产设备,新增主要用能设备包括加弹机、经编机、纬编机、定型机和染色机等,未采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和淘汰的用能设备。

  项目分两期建设,一期拟于 2025 年 8 月建成投产;二期拟于 2027 年 8 月建成投产。项目全面达产后,新增年综合能源消费量 20547.65tce(当量值)、29325.15tce(等价值),含化石能源消费量 193.86tce;其中,年消耗电力 5224.08 万 kWh、蒸汽(1MPa,180℃)74980.80t、蒸汽(3MPa、300℃)66837.56t、柴 油 133.05t 。 项 目 一 期 达 产 后 新 增 年 综 合 能 源 消 费 量3078.96tce(当量值)、7111.61tce(等价值),含化石能源消费量 129.24tce;其中,年消耗电力 2400.10 万 kWh、柴油 88.70t。项目涤纶长丝加弹工序单位产品综合能耗 101.26kgce/t(网络喷嘴压力 0.13MPa),优于《聚酯涤纶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GB36889-2018)中的涤纶长丝加弹工序单位产品综合能耗 1 级指标(0.12MPa<网络喷嘴压力<0.35MPa);织造工序单位产品综合能耗 104.00kgce/t,优于国内相近规模生产企业同类产品节能审查意见批复水平;针织印染面料单位产品综合能耗 902.77kgce/t,优于《针织印染面料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FZ/T 07019-2021)中的先进值及《工业重点领域能效标杆水平和基准水平(2023 年版)》中的针织物、纱线标杆水平。项目一期新增综合能源消费量将纳入福州市“十四五”期间能源消费统计范围,对福州市完成“十四五”能耗强度降低目标影响较小;项目二期新增综合能源消费量将纳入福州市“十五五”期间能源消费统计范围,对福州市完成“十五五”能耗强度降低目标将产生影响。

  综上,我厅原则同意所报项目节能报告通过审查。

  二、你公司要严格按照《节能报告》的建设方案进行施工,将节能技术措施落实到项目建设和生产的各环节中。项目建设地点、建设内容、建设规模、能效水平等发生重大变动的,或者实际年综合能源消费量超过本审查意见批复水平 10%及以上的,应及时向我厅提交变更申请。项目建成投入生产、使用前,应依法对项目节能报告中的生产工艺、用能设备、节能技术采用情况以及节能审查意见落实情况进行验收,并在完成验收后 30 日内向我厅报送节能验收报告。递交验收报告前,项目不得投入生产、使用。项目投产后,企业应建立健全能源管理体系,建设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并有效运行。

  三、请福州市、连江县工信局依据本审查意见,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对项目设计、施工、竣工验收以及运营管理实施有效监督检查。

  本审查意见自印发之日起 2 年内有效,逾期未开工建设或建成时间超过节能报告中预计建成时间 2 年的项目应重新进行节能审查。

  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4 年 8 月 13 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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