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福建马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马坑铁矿采选扩能工程项目变更核准内容的批复
来源:政务服务中心 时间:2024-12-18 10:13

福建马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来的《关于马坑铁矿采选扩能工程项目核准内容变更的请示》(马矿综〔2024〕99号)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我厅以闽工信行政服务〔2022〕254号批复的福建马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马坑铁矿采选扩能工程项目(项目代码2211-350000-07-02-386447),核准内容为马坑铁矿采选扩能工程,项目总投资为202215.21万元。根据你司申请和《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2号),同意马坑铁矿采选扩能工程项目内容变更申请。变更内容如下:

  一、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原核准批复“项目前期达产全矿700万t/a采选生产规模,后期达产全矿1000万t/a采选生产规模。建设工程包括现有选矿厂改造,1#副井改建为1#箕斗井,充填站扩建等。”变更为“达产全矿1000万t/a采选生产规模。建设工程主要包括井下铁矿、钼矿井巷工程,机电设备安装,新建1#箕斗井,现有选矿厂改造,新建选矿厂等”。

  二、投资规模。原核准批复“项目总投资为202215.21万元,其中项目资本金为171085.21万元,项目资本金占项目总投资的比例为84.6%。”变更为“项目总投资为320510.83万元,其中项目资本金为278930.83万元,项目资本金占项目总投资的比例为87.03%”。

  原核准文件其它内容不变,本项目核准内容变更后,请你司在项目开工建设前,根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环评等相关报建手续,项目配套的陈坑尾矿库建设按照相关规定另行办理手续。要切实加强项目建设生产过程质量和安全管理,确保安全运行。

  项目予以同意变更决定之日起2年内未开工建设,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请你司在2年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向我厅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国家和我省对项目延期开工建设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4年12月10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