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福建省工业旅游精品线路实施细则》政策解读
来源:本网 时间:2020-07-21 10:19

  日前,福建省工信厅、文旅厅联合制定了《创建福建省工业旅游精品线路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现将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福建省文化和旅游厅 福建省教育厅 福建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工业旅游发展的意见》提出创建福建省工业旅游精品线路,省工信厅、文旅厅结合我省实际,制定了《细则》, 旨在培育工业旅游业态新载体,实现工业与旅游互促共赢。

  二、目标任务

  有效串联工业旅游点与其他旅游业态,到2022年,打造10条左右福建省工业旅游精品线路,为建成“模式多样、内涵丰富、组织优化、标准规范”的福建工业旅游产业体系框架提供支撑。

  三、主要内容

  (一)基本条件 

  1.线路核心组织运营方为独立法人单位,经营行为合法规范,一年内无安全事故(截止申报日期),无失信行为,有完善的经营管理制度和安全应急预案,能提供规范的导览、讲解服务,导游人员持证上岗。

  2.线路至少串联起3个游览点且工业旅游点不少于2个。工业旅游点应主题鲜明、内容丰富,能对企业文化、工业生产、工艺流程、建筑景观、科技成果、工业遗产等内容进行充分展示,有较强的参与性、体验感。

  3.各游览点具备较好的交通条件,较完善的参观通道、旅游指示标牌、安全警示设施、旅游厕所、停车场、旅游商品展销区等设施。

  4.线路核心组织运营方与工业旅游线路涉及的工业企业、旅游业上下游单位具有良好合作关系,搭建线上线下服务平台,为工业旅游线路上的企业提供线上展示、品牌宣传、产品销售、项目咨询等多种服务,并对旅游从业人员开展旅游管理、服务、安全等方面的培训。

  5.线路核心组织运营方具备较强的运营能力,通过系列运营,上年度带动赴工业旅游点参观游客量达1万人次以上。同时,通过创建工业旅游线路,提升工业旅游普及度与企业综合效益、吸纳劳动力就业、促进旅游伴手礼等产品开发。

  6.线路核心组织运营方能够开展各类工业旅游供需对接活动,促进工业企业与服务业企业合作,推动工业旅游管理运营模式创新,并举办相关公益活动。

  (二)申报程序 

  申报单位根据年度申报通知提交申请资料,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工信部门受理申请,会同同级文旅部门根据申报条件对申请资料进行审核,提出初审意见,并将相关材料报送省工信厅。省属企业可向省直主管单位(省控股集团)提出申请,由省直主管单位(省控股集团)初审后报省工信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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