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认定和扶持实施细则》的通知(已废止,失效)
来源: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时间:2021-07-26 08:04

各设区市工信局、财政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经发局、财政金融局: 

  现将修订后的《福建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认定和扶持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福建省财政厅 

  2021年7月19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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