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FJ00103-0800-2022-00336
  • 文号:闽工信行政服务〔2022〕175号
  • 发布机构: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 生成日期:2022-06-15
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漳州盈晟纸业有限公司年产30万吨绿色包装纸改建项目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
来源:厅行政服务中心 时间: 2022-06-17 16:34

漳州盈晟纸业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申请年产30万吨绿色包装纸改建项目节能审查的请示》及有关材料收悉,项目代码2102-350629-04-01-750327。项目对现有3条制浆、造纸生产线进行技术改造,制浆线优化为2条制浆生产线,3号线产品由纱管纸调整为涂布白纸板,配套建设重钙研磨、供热、供电及污水处理设施等生产辅助设施。保留2台4600mm型造纸机和1台55t/h循环流化床锅炉,新增1台3400mm型叠网造纸机、1台40t/h燃煤锅炉等主要生产设备。企业现有瓦楞纸年产量16万吨,项目投产后将形成年产30万吨绿色包装用纸生产能力;其中,高档瓦楞原纸(牛皮箱纸板)20万吨,涂布白纸板10万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第十五条和《福建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闽节能办〔2018〕1号)等有关法律法规,经审查,具体意见如下: 

  一、根据你公司提供的节能报告,该项目为改建项目,内容深度符合《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2016〕第44号)等相关要求。项目以废纸和再生纤维浆板为主要原材料生产高档瓦楞原纸、牛皮箱纸板和涂布白纸板,根据工艺流程配备高效节能设备,主要用能设备为长网纸机、D型卧式水力碎浆机、盘磨机、透平真空泵和供浆泵等,未采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和淘汰的用能设备。 

  项目拟于2023年10月建成投产。项目投产后,年新增综合能源消费量36444.61tce(当量值)、53202.38tce(等价值);其中,年新增外购电力9663.11万kWh,烟煤38707.74吨,柴油10.22吨,减少无烟煤消费量3282.97吨。企业年综合能源消费总量79953.14tce(当量值)、105133.72tce(等价值);其中,年消耗电力14520万kWh、烟煤86768吨、柴油89吨。项目1号线瓦楞原纸单位产品能耗206.27kgce/t,2号线瓦楞原纸单位产品能耗182.47kgce/t,3号线涂布白纸板单位产品能耗222.37kgce/t,均优于《制浆造纸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GB 31825-2015)中的先进值及项目改建前产品能效水平。 

  项目年新增综合能源消费量将纳入漳州市“十四五”期间能源消费统计范围,对漳州市完成“十四五”能耗强度下降目标有一定影响。 

  综上,我厅原则同意所报项目节能报告通过审查。 

  二、你公司要严格落实节能报告所提各项措施,切实改进和加强节能工作: 

  (一)优化用能工艺。按照《节能报告》的建设方案进行施工,将节能技术和措施落实到项目建设和生产的每个环节中。结合生产工艺实际,制浆工序采用高浓除渣及新型流浆箱,干燥工序配备热风气罩并回收蒸汽冷凝水,回收纸机通风系统余热,采用交流变频传动等节能技术措施,提高生产效率和能源利用率,做到节能降耗增效。 

  (二)选用高效节能设备。建议主要用能设备选用能效指标达到1级的高效节能产品,特别是变压器、清水离心泵、通风机、空压机和电机等。按要求配备能源计量器具,以满足各生产装置用能和主要生产工序能效水平核算的要求。 

  (三)加强节能管理。建立健全能源管理体系,完善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并有效运行,实施可行有效的节能技术措施。每季度向我厅报送项目建设进展情况。 

  (四)在实施项目过程中及时报告本审查意见落实情况和项目有关重大事项,项目建设内容、用能工艺、能效水平等发生重大变动的,或者年新增综合能源消费量超过本审查意见核定量10%及以上的,应当在项目开工建设前向我厅提出变更申请。项目建成投入生产、使用前,应依法自行对节能审查意见落实情况进行验收,并向我厅递交验收结果报告。未提交验收报告的项目不得投入生产、使用。 

  三、请漳州市、华安县工信局依据本审查意见,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对项目设计、施工、竣工验收以及运营管理进行有效监督检查。 

  本审查意见自印发之日起2年内有效。 

    

    

                                 

                                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2年6月15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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