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FJ00103-0800-2023-00349
  • 文号:闽工信行政服务〔2023〕113号
  • 发布机构: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 生成日期:2023-12-05
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紫金山金铜矿年产1520万吨/年充填尾砂项目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
来源:政务服务中心 时间: 2023-12-06 15:17

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申请紫金山金铜矿年产1520万吨/年充填尾砂项目节能审查的请示》紫金综〔2023〕82号)及有关材料收悉,项目代码2212-350823-04-01-167983。项目利旧水隔离泵、隔膜泵并新增压滤机、振动筛、皮带机等生产设备,以及配套的公用工程和辅助生产设施,建设1条充填尾砂生产线。项目建成后,将新增年产1520万吨充填尾砂(其中,充填粗尾砂760万吨、充填细尾砂760万吨)的生产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第十五条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2023〕第2号)等有关法律法规,经审查,具体意见如下: 

  一、根据你公司提供的节能报告,该项目为扩建项目,内容符合《福建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闽节能办〔2018〕1号)等相关要求。项目以铜矿浮选后的尾矿浓缩底流(砂石粒径0.0010.7mm)为原料,经调浆、旋流分级、脱水、压滤等工序生产充填尾砂。项目根据工艺流程特点配备高效节能的生产设备,主要用能设备为水隔离泵、隔膜泵、压滤机、振动筛、皮带机,未采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和淘汰的用能设备。 

  项目拟于2024年12月建成投产。项目投产后,新增年综合能源消费量9470.87tce(当量值)、22132.32tce(等价值);其中,年消耗电力7461.96万kWh、柴油205.97t。项目充填尾砂单位产品综合能耗6.23tce/万吨。项目新增综合能源消费量将纳入龙岩市“十四五”期间能源消费统计范围,对龙岩市完成“十四五”能耗强度降低目标将产生一定影响。 

  综上,我厅原则同意所报该项目节能报告通过审查。 

  二、你公司要严格按照《节能报告》的建设方案进行施工,将节能技术措施落实到项目建设和生产的各个环节中。项目建设内容、用能工艺、能效水平等发生重大变动的,或者年综合能源消费量超过本审查意见核定量10%及以上的,应及时向我厅提出变更申请。项目建成投入生产、使用前,应依法自行对节能审查意见落实情况进行验收,并向我厅递交验收结果报告。递交验收报告前,项目不得投入生产、使用。项目投产后,企业应建立健全能源管理体系,完善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并有效运行。 

  三、请龙岩市工信局、上杭县工信科技局依据本审查意见,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对项目设计、施工、竣工验收以及运营管理实施有效监督检查。 

  本审查意见自印发之日起2年内有效。 

        

    

    

    

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3年12月5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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