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FJ00103-0800-2024-00316
- 文号:闽工信行政服务〔2024〕108号
- 发布机构: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 生成日期:2024-11-21
中稀(福建)稀土矿业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来长汀中坊稀土矿年产1000吨REO技改扩建项目《项目申请报告》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充分发挥规模化效应,实现你司高质量发展目标,依据《行政许可法》《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建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对接国家2016年本)的通知》,同意建设中稀(福建)稀土矿业有限公司长汀中坊稀土矿年产1000吨REO技改扩建项目(投资项目编码为2410-350821-07-02-477032)。
项目单位为中稀(福建)稀土矿业有限公司。
二、项目建设地点为福建省长汀县河田镇中坊村。
三、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项目采用“原地浸取”工艺提取稀土母液,优化现有碳酸稀土折稀土氧化物500t/a项目浸矿、除杂沉淀等生产工艺,并采用“离子型稀土矿绿色高效浸萃一体化新技术”扩建新增氯化稀土折稀土氧化物500t/a生产能力,形成1000t/a稀土氧化物的生产能力。主要建设配液池、传统工艺池、产品池、应急池,搭建母液预处理平台、除杂平台、沉淀平台、产品平台、配液平台等五个工艺平台及其配套设备。
四、项目总投资为893.00万元,其中项目资本金为893.00万元,项目资本金占项目总投资的比例为100.00%。
项目股东中稀(福建)稀土矿业有限公司出资比例为100%。
五、你司在建设和运营过程中,应选用技术先进的设备,强化管理,确保各项节能和资源综合利用方案落到实处,满足国家节能要求。
六、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核准项目应附前置条件的相关文件为工业和信息化部 自然资源部《关于下达2024年第一批稀土开采、冶炼分离总量控制指标的通知》(工信部联原〔2024〕25号), 长汀县人民政府出具的长汀中坊稀土矿年产1000吨REO技改扩建项目《福建省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意见表》,长汀县自然资源局2024年8月6日出具的无需办理《建设项目预审和选址意见书的说明》。
七、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福建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厅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八、请你司在项目开工建设前,根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环评等相关报建手续。要切实加强项目建设生产过程质量和安全管理,确保安全运行。
九、项目予以核准决定之日起2年未开工建设,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请你司在2年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向我厅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国家和我省对项目延期开工建设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4年11月21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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