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彩联陶瓷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申请年产825万平方米高档陶瓷砖生产扩建项目节能审查的请示》(彩联字〔2025〕01号)及有关材料收悉,项目代码2212-350628-07-02-710467。项目新增烘干窑、喷釉线、辊道窑、磨边线,利旧压砖机、釉料球磨机等主要生产设备,以及配套公用工程和辅助附属设施等,改造建设1条年产825万平方米高档陶瓷砖生产线。项目备案总投资20000万元,达产后将形成年产825万平方米(新增年产715万平方米)高档陶瓷砖的生产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第十五条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2023〕第2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经审查,具体意见如下:
一、根据你公司提供的节能报告,该项目为改扩建项目,内容符合《福建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闽发改规〔2023〕9号)等相关要求。项目以外购陶瓷粉料等为原料,经压砖、烘干、施釉、烧成、磨边等工序生产高档陶瓷砖产品。项目根据工艺流程特点配备高效节能的生产设备,主要用能设备包括辊道窑、烘干窑、压砖机、釉料球磨机、脱硫塔等,未采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和淘汰的用能设备。
项目已于2024年4月建成投产。达产后,项目年综合能源消费量24047.81tce(当量值)、27547.62tce(等价值),含化石能源消费量21487.84tce;其中,年消耗电力2082.97万kWh、天然气1795.38万㎥、柴油35t。项目新增年综合能源消费量20227.08tce(当量值)、22159.85tce(等价值),含化石能源消费量18762.34tce;其中,年消耗电力1150.32万kWh、天然气1795.38万㎥、柴油35t,减少消耗煤3744.23t。项目陶瓷砖(0.2%<吸水率E≤0.5%,不含粉料制备工序)单位产品综合能耗不超过2.91kgce/㎡;项目一次烧成(瓷质类)工序能耗不超过2.60kgce/㎡,优于《建筑卫生陶瓷工厂节能设计标准》(GB/T 50543-2019)能耗设计限额要求。项目新增综合能源消费量已纳入漳州市“十四五”期间能源消费统计范围,对漳州市完成“十四五”能耗强度下降目标产生一定影响。
综上,我厅原则同意所报项目节能报告通过审查。
二、你公司要严格按照《节能报告》的建设方案,将节能技术措施落实到项目建设和生产的各环节中。项目建设地点、建设内容、建设规模、能效水平等发生重大变动的,或者实际年综合能源消费量超过本审查意见批复水平10%及以上的,应及时向我厅提交变更申请。企业应建立健全能源管理体系,建立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并有效运行。
三、请漳州市、平和县工信局依据本审查意见,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对项目运营管理实施有效监督检查。
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5年3月3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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