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FJ00103-0800-2026-00184
  • 文号:闽工信行政服务〔2026〕62号
  • 发布机构: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 生成日期:2026-08-03
  • 有效性: 有效
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龙岩市天山矿业有限公司天山石灰石矿产能提升工程(铁矿石产能提升部分)项目核准的批复
来源: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时间: 2026-08-18 09:58

龙岩市天山矿业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来龙岩市天山矿业有限公司天山石灰石矿产能提升工程(铁矿石产能提升部分)项目《项目申请报告》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充分发挥规模化效应,实现你司高质量发展目标,依据《行政许可法》《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建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对接国家2016年本)的通知》,同意建设龙岩市天山矿业有限公司天山石灰石矿产能提升工程(铁矿石产能提升部分)项目(投资项目编码为2604-350000-07-02-142709)。

  项目单位为龙岩市天山矿业有限公司。

  二、项目建设地点为福建省龙岩市新罗区曹溪镇崎濑村。

  三、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公司实施石灰石产能提升工程过程中,同步实施共伴生铁矿石产能提升。该项目对原有地下采矿系统进行改扩建产能提升,建设开拓系统,优化运输、通风、排水、安全避险、环保以及尾砂充填系统。项目采用分段浅孔留矿空场嗣后充填法、分段中孔阶段空场嗣后充填法、中深孔阶段空场嗣后充填法及深孔阶段空场嗣后充填法进行采矿,项目建成后共伴生铁矿石产能由12万吨/年提升至80万吨/年。

  四、项目总投资为9150.75万元,其中项目建设投资为7522.65万元。

  五、你司在建设和运营过程中,应选用技术先进的设备,强化管理,确保各项节能和资源综合利用方案落到实处,满足国家节能要求。

  六、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核准项目已附前置条件的相关文件为龙岩市新罗区人民政府出具的天山石灰石矿产能提升工程(铁矿石产能提升部分)项目《福建省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意见表》和龙岩市自然资源局出具的《关于龙岩市天山矿业有限公司天山石灰石矿产能提升工程(铁矿石产能提升部分)项目用地预审及选址意见书的复函》。

  七、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福建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厅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八、请你司在项目开工建设前,根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能评、环评等相关报建手续。要切实加强项目建设生产过程质量和安全管理,确保安全运行。若项目涉及尾矿库建设,应按照相关规定另行办理手续。

  九、项目予以核准决定之日起2年未开工建设,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请你司在2年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向我厅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国家和我省对项目延期开工建设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6年8月3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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