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FJ00103-0900-2022-00260
  • 文号:闽工信建议〔2022〕37号
  • 发布机构: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 生成日期:2022-05-05
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省十三届人大六次会议第1639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省工信厅 时间: 2022-05-05 15:20

陈景河王波钟可祥饶作勋代表: 

  《关于在上杭紫金山建设碳中和实验矿山的建议》(第1639号)收悉,感谢你们对我省工程机械电动化发展的关心支持。根据我厅职能,现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推动工程机械电动化情况 

  我省工程机械制造业主要布局在厦门、龙岩、泉州,形成厦工龙工泉工、晋工林德叉车等一批龙头企业,以及装载机、挖掘机等一批优势产品。近年来,随着国家对非道路移动机械碳排量要求日益严格以及新能源技术的快速进步,加快工程机械电动化步伐越来越成为一种趋势。为适应这一趋势要求,我厅积极指导有关企业布局包括电动叉车、电动轮式装载机、电动挖掘机等电动工程机械研发与生产目前电动叉车研发较为成熟,电动轮式装载机电动挖掘机已实现小批量生产工作上,我们主要推动以下三方面: 

  )支持企业加快研发创新。支持工程机械企业研发电动工程机械新产品,对经认定属于国内首台(套)的按不超过市场销售单价60%给予补助,最高补助金额不超过200万;属于省内首台(套)的按不超过市场销售单价30%给予补助,最高补助金额不超过100万元已认定福建晋工机械有限公司研制的“JGM857E电动轮胎式装载机”为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 

  (二)支持新能源工程机械推广应用我厅省发改委等十部门联合印发实施《关于进一步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和产业高质量发展推动“电动福建”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闽工信法规〔2020〕99号),鼓励开展新能源工程机械示范应用,对以动力电池(单体能量密度不低于140瓦时/千克)为驱动的新能源装备生产企业,按在省内推广应用的新能源装备中动力电池金额的10%给予奖励,单家企业年度奖励不超过1000万元。 

  推动组建省工程机械产业联盟。指导厦工、龙工、晋工、厦门大学机电工程学院等相关企业、科研院所及高等院校联合成立省工程机械产业联盟。推动联盟的企业、大学和科研机构等围绕包括新能源动力在内的行业技术领域共性和关键问题开展技术合作应用研究,突破产业发展技术瓶颈,形成行业技术标准。建立工程机械产学研公共技术平台,推动知识产权共享实现资源的有效配置和合理分工促进技术转移,加速科技成果的商业化运用。 

  二、下一步主要工作 

  下一步,我们将结合你们宝贵建议,从提升创新能力、加强配套合作、实施智能化改造等方面进一步推动我省工程机械电动化发展。 

  (一)支持企业提升创新能力。支持组建电动工程机械研发团队,有效衔接整机企业和应用企业,以项目合作逐步消化吸收电动工程机械关键技术。联结相关高校、科研院所和优势整机企业,建立产学研深度融合的协同创新平台,提高成果转化应用能力,多电机控制技术、提高电机作业环境适应性、自动化智能化控制等方面加强技术攻关支持氢(氨)能源产业化合作,探索工程机械油改氢。支持企业研发电动工程机械新产品,开展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认定和扶持,加快示范应用推广 

  (二)推动省内企业加强配套合作。推进电动工程机械全产业链协同发展。鼓励工程机械整机企业与宁德时代等零部件企业形成协同研发联盟,加强电动工程机械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协作配套,共同参与新产品开发,提高产品的市场适应能力,缩短产品开发周期,降低产品开发风险和开发成本。 

  (三)鼓励企业实施智能化改造。支持有条件有基础的工程机械企业广泛运用新一代信息技术实施技术改造,持续推动设计、生产、管理、服务等制造全过程智能化升级,实现生产数据贯通化、制造柔性化和管理智能化。大力推进大规模个性化定制、远程运维服务、网络协同制造等智能制造新模式工程机械企业的应用 

  再次感谢你们对我省工程机械电动化发展的关心和支持。如有新的建议和意见,敬请随时与我厅沟通联系。 

    

  领导署名:翁玉耀 

  联 系 人:罗惟贵 

  联系电话:0591-87555823 

    

    

                     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2年4月28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省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作室、省人大常委会财经工作委员会,龙岩市人大常委会,省政府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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