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FJ00103-0900-2022-00261
  • 文号:闽工信建议〔2022〕35号
  • 发布机构: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 生成日期:2022-05-05
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省十三届人大六次会议第1520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省工信厅 时间: 2022-05-05 15:23

陈晓莉代表: 

  《关于进一步扶持福建省智能制造装备产业的建议》(第1520号)收悉,感谢您对我省智能制造装备产业发展的关心支持。您的建议由我厅会同省科技厅、人社厅办理,现将有关情况汇总答复如下:  

  一、我省推动智能制造装备产业发展情况 

  智能制造装备是高端装备的重要组成部分。我省高度重视智能制造装备产业发展,全省现有规上智能制造装备生产企业450多家,形成一批优势特色智能装备制造产品。如,威诺数控七轴复合式龙门加工中心加工精度”、龙净环保智能化烟气除尘装置成套设备”、鑫港纺机“全电脑带压纱板高速多梳栉提花经编机”在推动智能制造装备产业发展方面我们主要抓了以下工作: 

  (一)支持企业加快研发创新。省工信厅出台《福建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认定和扶持实施细则》,支持首台(套)产品研发,已认定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和智能制造装备共237台(套)省科技厅推动智能制造装备产业关键技术研发,支持福州大学“高性能锥齿轮传动关键技术与示范应用”项目列入省科技重大专项专题;支持晋工机械有限公司“纯电动装载机研发与产业化项目”列入省区域发展项目;支持建立产学研创新平台,认定智能制造装备领域省级新型研发机构20多家。 

  (二)支持企业实施智能化改造。省工信厅推荐威诺数控有限公司“高档数控机床智能制造工厂关键技术开发及集成应用”4家企业项目列入国家智能制造综合标准化与新模式应用专项对建设省级智能制造样板工厂(车间)企业,省级财政按设备投资额的8%、最高1000万元给予补助,先后认定龙溪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7家企业项目为省级智能制造样板工厂(车间)示范项目,遴选厦门航天思尔特机器人系统股份公司等31家企业为省级智能制造试点示范企业 

  (三)完善人才培育政策体系。省人社厅支持引进高层次人才来闽创业创新,助力智能制造装备产业高质量发展,会同省委组织部制定实施《福建省高层次人才认定和支持办法(试行)》《福建省工科类青年专业人才支持暂行办法》等政策措施,支持用人单位引进智能制造装备人才,对符合省级高层次人才条件的给予最高700万元安家补助,对引进符合条件的工科青年人才按照企业税前支付薪酬60%给予聘用补助。 

  二、下一步主要工作 

  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结合您的建议,从提升创新能力、推动实施智能化改造、加大人才支持力度等方面加快推动我省智能制造装备发展。 

  (一)支持企业提升创新能力。聚焦前沿领域,继续实施一批智能制造装备相关省级科技攻关项目,加快攻克一批标志性核心技术,着力解决卡脖子的重大技术瓶颈问题推动智能制造装备龙头企业联合上下游企业、高校、科研机构和科技服务机构组建体系化、任务型的创新联合体。以市场化机制和政策导向,吸引国内外一流高校、科研机构、中央企业和世界500强企业来闽设立新型研发机构。完善企业研发经费投入分段补助、科技小巨人企业研发投入奖励等财政奖励政策。 

  )鼓励企业实施智能化改造。支持有条件的企业运用新一代信息技术加快技术改造步伐持续推动设计、生产、管理、服务等制造全过程智能化升级,实现生产数据贯通化、制造柔性化和管理智能化。实施《福建省推动智能制造诊断服务工作实施方案》,加强智能制造装备领域诊断服务。聚焦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园区、重点企业,开展多场景、多层级的智能制造应用示范。鼓励企业应用智能制造典型场景,建设智能制造示范工厂。 

  加大智能制造装备人才支持力度。继续推进实施省级高层次人才认定、工科青年人才支持项目。在组织开展百千万人才工程、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青年拔尖人才等选拔工作中,加大对智能制造装备产业人才的支持力度。支持选送智能制造装备产业人才到国内外知名高校、科研机构、重点企业访学进修、参与技术攻关、加强交流合作。支持智能制造装备产业领域的龙头骨干企业申报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依托平台引进培养一批智能制造装备产业发展急需的青年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 

  再次感谢您对我省智能制造装备产业发展的关心和支持。如有新的建议和意见,敬请随时与我厅沟通联系。 

    

  领导署名:翁玉耀 

  联 系 人:罗惟贵 

  联系电话:0591-87555823 

    

    

                       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2年4月28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省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作室、省人大常委会财经工作委员会,泉州市人大常委会,省政府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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