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FJ00103-0900-2022-00268
  • 文号:闽工信建议〔2022〕60号
  • 发布机构: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 生成日期:2022-05-01
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省十三届人大六次会议第1570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时间: 2022-05-06 18:12

兰爱珍代表:

  《关于推进绿色数字智能化新材料产业园项目的建议》(第1570 号)收悉。感谢您对我省水泥行业发展的关心支持。该建议由我厅分办,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主要工作

  近年来,我厅加快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努力推进行业绿色数字智能化发展,加快节能降碳步伐,推动行业整合提升,带动全行业绿色低碳转型,促进高质量发展,确保如期实现行业碳达峰目标。

  (一)实施 能耗“双控”激励和约束措施。印发实施《福建省人民政府节约能源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推进全省能耗总量和强度“双控”工作七条措施的通知》(闽节能办〔2019〕3号),通过落实目标责任、强化节能监督管理、完善激励和约束政策等措施加快优化存量,严格控制增量,持续优化我省能源结构。明确提出,三明、龙岩要加强水泥、钢铁等重点行业对标,抓好冶金、建材、化工、火电等行业节能技术改造;对增加值贡献小、工艺水平低、能耗高的企业,以法律、政策、标准、市场手段倒逼退出,将腾出的能耗指标用于保障符合产业发展导向、能效达到国内先进水平的好项目、大项目高质量发展用能需求。

  (二)制定行业“十四五”节能降碳实施方案。发布《福建省建材行业“十四五”节能降碳实施方案》(闽工信规〔2022〕1号),严禁盲目引入产能新建水泥熟料项目,坚持存量调整,推进水泥企业兼并重组、整合提升;提高行业准入门槛,对拟建、在建项目严格对照能效标杆水平建设实施,推动能效水平应提尽提,坚决淘汰落后产能和工艺装备;落实项目审批流程审核,确保项目符合产业政策、环保、能耗、安全和产能置换等相关要求。

  (三)推进行业数字智能化发展。贯彻落实国家《“十四五”智能制造发展规划》,深入实施“制造强省”、互联网+先进制造业、创新驱动发展等战略,开展智能制造试点示范行动,以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先进制造技术深度融合为主线,以智能制造为主攻方向,着力提升智能制造创新能力、自主供给能力、基础支撑能力和集成服务能力,进一步推动智能制造在水泥行业的推广应用,促进产业数字化智能化网络化发展。

  (四)拟制定水泥玻璃行业产能置换实施意见。去年以来,我厅与省发改委、生态环境厅、自然资源厅等部门多次沟通、共同分析研究,明确我省水泥行业的发展思路:“坚持产业发展与环境资源承载能力、市场需求相适应,坚持整合省内水泥熟料存量产能改造升级,优化产业结构,促进节能减排降碳。‘十四五’期间严禁盲目新增水泥产能”。为贯彻落实《水泥玻璃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工信部原〔2021〕80号)要求,我厅正在研究制定我省水泥玻璃行业产能置换实施意见,拟将相关要求进一步细化明确,努力推动较小规模水泥生产线整合提升。

  二、关于统筹协调小规模水泥生产线整合和三明市能耗指标问题

  (一)统筹协调小规模水泥生产线整合。当前我省及三明市水泥产能已呈严重过剩状态。目前,省内还有7条日产2500吨及以下较小规模水泥生产线(年产能约700万吨)未进行产能置换,其中三明市内有4条(年产能约400万吨);同时还有10条日产2500吨及以下较小规模生产线(年产能约1000万吨)已公告产能置换方案拟提升改造,但因矿石资源、用地等问题而尚未改造,其中三明市内有4条(年产能约400万吨)。上述日产2500吨及以下较小规模生产线中,部分企业效益差、环保能耗水平低下,但这些均为新型干法水泥熟料生产线,并且规模都在日产2000吨及以上,不属于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的淘汰类、限制类装备,属于合规生产线,我省不宜强制要求整合淘汰。

  (二)统筹安排全市能耗指标 。我厅能耗“双控”工作职能已于 2021 年底划转至省发改委,有关能耗指标问题由省发改委分办答复。

  三、下一步主要工作

  下一步,我厅将坚持政府引导、企业为主体,市场化运作,统筹推进省内较小规模水泥生产线整合提升,鼓励清流县绿色数字智能化新材料产业园等一批智能化程度高、生态环保、综合效益好、能耗指标低的项目加快建设。

  (一)切实发挥政府主导作用。综合运用经济、法律、技术和必要的行政手段,着力健全激励约束机制,落实地方政府责任,倒逼增加值贡献小、工艺水平低、能耗高、排放高的水泥企业退出,将腾出的空间用于保障高质量水泥项目的建设。建议三明市人民政府参照莆田、宁德制定出台石材加工行业有关工作方案的做法,制定出台三明市水泥行业发展工作方案,在一定期限内退出或整合提升日产 2500 吨及以下较小规模水泥熟料生产线。

  (二)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加大市场化机制推广力度,真正把节能减排、化解过剩产能转化为企业和各类社会主体的内在要求。支持企业间的整合重组,鼓励和引导较小规模水泥生产线企业通过参股、控股、资产收购等多种方式参与兼并重组。

  (三)加大政策引导和资金支持。一是严格落实《福建省建材行业“十四五”节能降碳实施方案》,到 2025 年,通过实施节能降碳行动,水泥行业能效达到标杆水平的产能比例超过 30%。二是支持企业加快节能改造,依据《关于推动工业节能降碳和资源综合利用的若干措施》(闽工信规〔2022〕2 号),对列入省工业重点节能改造项目库的重点项目,按项目年节能量最高给予每吨标煤 500 元奖励,单个项目最高奖励 800 万元。

  (四)增强全民参与意识。加强宣传引导,努力增强全体公民的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意识,实施全民节能减排行动,提高社会认知度,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共同促进节能减排、化解过剩产能的良好氛围,促进水泥行业高质量发展。

  再次感谢您对我省水泥行业发展的关心和支持,也希望您继续关注我厅工作,在今后的工作中,如有新的建议意见,敬请随时与我们联系。

 

  领导署名:翁玉耀

  联 系 人:王学昭

  联系电话:0591-87430192

 

  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2 年 5 月 1 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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