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FJ00103-0900-2023-00114
  • 文号:闽工信建议〔2023〕47号
  • 发布机构: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 生成日期:2023-04-20
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073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福建工信 时间: 2023-04-28 16:34

郭韦苇代表 

  关于发展氢能燃料电池动力船舶助力“海上福建”“电动福建”建设的建议第1073号)收悉感谢我省“电动福建”特别是电动船舶发展的关心支持,该建议由我厅会同省发改委、财政厅、市场监管局办理。现将有关情况汇总答复如下: 

  一、我省推动电动船舶产业发展主要工作情况 

  近年来,我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来闽考察重要讲话精神,依托动力电池、造船等产业优势和内河沿海多样化应用场景优势加快发展电动船舶,相关工作取得较好成效,20229工信部等五部委发布《关于加快内河船舶绿色智能发展的实施意见》福建列入内河船舶绿色智能发展先行先试地区、闽江列为示范应用流域为我省电动船舶产业发展带来了全新机遇 

  (一)强化政策引导支持。2021年8月,我厅会同省发改委、科技厅、财政厅、国资委印发福建省船舶和海洋工程装备高质量发展工作方案(20212023年)》,提出推动电动船舶创新发展的具体措施。2022年4月,我厅会同省财政厅印发《2022年福建省电动船舶产业发展试点示范实施方案》,在全国率先出台电动船舶全产业链支持政策,从推动产业链发展、加快试点示范项目建设、支持电动船舶推广应用、加强关键技术研究等方面促进电动船舶发展。2022年12月,省发改委印发《福建省氢能产业发展行动计划(20222025年)》,明确提出“健全强化氢能全产业链”“探索氢能在船舶等领域应用”。 

  (二)提升核心研发能力。培育引进电动船舶研发创新平台,发展先进船舶电池动力技术一是引进武汉长江船舶设计院中国船舶科学研究中心高水平电动船舶研发设计机构在我省设立分支机构提升省内电动船舶研发设计能力。二是鼓励相关企业联合科研院所开展船用动力电池、电池组网系统等关键核心技术研究。我省闽江千吨货船、港作拖轮、沿海旅游观光船等电动船舶项目工信相关科研计划支持;马尾造船厂、东南造船厂相关电动船舶项目分别获得省级科技立项支持三是鼓励氢能和燃料电池领域科技成果转化为技术标准支持省内龙头企业参与氢能和燃料电池领域国际标准、国家标准和省地方标准的制修订创建新能源产业创新示范区 

  (三)推进试点示范建设。围绕不同场景应用需求,重点打造一批电动船舶试点示范项目,形成多场景、多样式的电动船型解决方案,推动电动船舶标准化、系列化发展。到今年3月,省内已落地8型近50艘电动船舶,包括:“时代创新号”电动游艇、“厦港拖30”港作拖轮“武夷2号”闽江货船、“白海豚1号”等渔业辅助船、“福舟”“两江四岸”等内河游船、“闽江会客厅”闽江游船、翠屏湖游船等。此外,宁德、莆田、南平等地围绕翠屏湖、三都澳、湄洲岛、闽江等水域,加快建设电动船舶示范应用场景 

  二、下一步主要工作 

  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吸收您的宝贵建议,持续加强政策支持、鼓励创新发展、推动试点示范,支持发展氢能燃料电动动力船舶,助力“海上福建”“电动福建”建设。 

  (一)加大政策支持力度。联合有关部门出台《全面推进“电动福建”建设的实施意见(2023—2025年)》,在现有电动船舶产业支持政策基础上,融资贴息、示范场景建设加快推广应用、配套设施建设等方面加大支持力度,支持对省电动船舶示范项目按交付船舶电池动力(含氢燃料电池)总成价格给予一定比例补助。鼓励我省企事业单位参与氢能燃料电池动力船舶领域国际标准、国家标准和省地方标准的制修订。按照《福建省标准化工作专项补助经费管理办法》,对参与相关标准制修订、示范试点项目建设等标准化活动的企事业单位,给予专项资金补助。 

  (二)推动产业创新发展。支持相关企业、高校、科研院所聚焦重点领域打造一批工程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等创新平台,加强氢燃料电池动力系统、发电装置等关键技术攻关,加快推动示范应用,促进氢燃料电池动力船舶产业链发展。围绕“海上福建”“电动福建”建设需求,开设省地方标准立项“绿色通道”,优先安排氢能燃料电池动力船舶领域省地方标准立项。加快制定并推动实施新能源关键技术领域省地方标准,为我省“海上福建”“电动福建”建设提供技术支撑。 

  (三)鼓励开展试点示范。鼓励有条件的船舶企业联合动力厂商,围绕内河、沿海、湖(库)等场景,开展氢能燃料电池动力船舶的试点示范,同步带动配套产业发展,尽快形成氢能燃料电池动力船舶产业发展经验模式。 

  再次感谢您对我省电动船舶产业发展关心和支持。在今后的工作中,如有新的意见和建议,敬请随时与我们联系沟通。 

    

  领导署名:翁玉耀 

  联 系 人:谢   

  联系电话:0591-87430150 

    

  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3420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省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作室、省人大常委会财经工作委员会;宁德市人大常委会;省政府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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