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FJ00103-0900-2023-00115
- 文号:闽工信建议〔2023〕34号
- 发布机构: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 生成日期:2023-04-12
王炳南代表:
《关于支持惠安县尽快盘活泉州船厂建立海工装备产业基地的建议》(第1387号)收悉。感谢您对我省船舶和海洋工程装备产业发展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的建议由我厅分办,现结合我厅职能,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我省推动船舶和海洋工程装备产业发展主要工作情况
(一)强化政策引导支持。根据《加快建设“海上福建”推进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年)》有关要求,我厅会同省发改委、科技厅、财政厅、国资委出台了《福建省推进船舶和海洋工程装备高质量发展工作方案(2021—2023年)》,从推进修造船业可持续发展、推动电动船舶创新发展、壮大海工装备产业等方面提出加快我省船舶和海洋工程装备产业发展的具体措施,其中包括支持盘活泉州斗尾船厂资源,打造修造船和海工基地等相关内容,为推进我省船舶和海洋工程装备产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政策保障。
(二)优化产业发展布局。我省持续推进闽江口、罗源湾、三都澳和厦漳湾等船舶和海洋工程装备产业集聚区发展,形成了以福船集团等国有控股企业为龙头,民营船企、军方船企协同发展的格局。目前,全省规模以上船舶工业企业约62家,从业人员约1.2万人,拥有大小船台66座,最大单船建造能力10万载重吨,船坞总容量263万吨,单坞最大容量30万吨。2022年全省船舶工业总产值192.2亿元,增长5.8%,其中船舶修理业产值35.9亿元,增长6.5%。
(三)发展特色海工装备。一是电动船舶产业发展走在全国前列。我省在国内较早谋划发展电动船舶产业,取得积极成效,工信部等五部委已将我省列入内河船舶绿色智能发展先行先试地区、闽江列为示范应用流域。目前我省已落地示范项目电动船舶6型46艘。二是高技术船舶研发水平不断提升。省内造船龙头企业加快产品结构调整、转型升级,先后承建国内最大海洋大件运输船、国内最大南极磷虾捕捞船、7500车LNG双燃料动力汽车滚装船、2800客邮轮型客滚船、海上风电场多功能运维母船等高技术船舶,在造船相关细分领域保持领先优势。三是海上风电装备产业加快发展。持续打造福州、漳州海上风电产业集群,形成较为完整的风电装备产业链,下线全球单机容量最大、叶轮直径最大的16MW大功率海上风电机组。四是深海养殖装备产业创新发展。省内船企加强深海养殖装备研发、设计和制造,全国最大深海养殖装备“宁德1号”、深海智慧渔旅平台“闽投1号”、深海智慧渔场“乾动1号”等深海养殖装备先后下水。
(四)促进产业对接合作。我省积极引进产业链龙头,支持央地合作,先后与招商局集团、中国船舶集团等央企签署战略合作协议,推动在构建现代化海洋产业体系等方面开展一系列具体合作,带动我省船舶和海洋工程装备等产业壮大发展。其中,招商工业、中船澄西等多家国内修造船龙头骨干企业先后对接泉州船厂招商项目;福船集团提出按照租赁方式与泉州船厂合作开展修船业务。
(五)积极开展企业服务。积极跟进船舶和海洋工程装备产业发展态势,主动靠前帮扶企业,协调解决企业在发展中遇到的堵点和困难,包括指导省船舶集团“马尾造船适应性技术改造项目”水工工程建设;指导华东船厂筹划开展技改项目建设;指导泉州船厂积极开展项目招商等工作。
二、下一步主要工作
下一步,我厅将进一步吸收您的宝贵建议,支持惠安县尽快盘活泉州船厂建立海工装备产业基地,推动我省船舶和海洋工程装备产业高质量发展。
(一)强化规划引导。支持惠安县指导泉州船厂委托专业机构结合发展现状、市场需求和行业趋势,研究优化船厂近远期经营发展规划。积极争取省直相关部门支持,形成统筹推进、上下联动的工作合力。
(二)鼓励复工复产。支持惠安县充分发挥泉州船厂现有基础设施装备作用和码头岸线资源优势,在确保安全合规的前提下,短期内先行考虑恢复修船业务,中期推进修造船并举,远期进一步拓展海上风电、深海养殖装备等海工装备制造业务,逐步释放产能潜力,实现复工复产,带动区域内相关产业共同发展。
(三)支持项目招商。支持惠安县及相关单位进一步拓宽招商思路,主动“走出去”,积极“请进来”,持续开展泉州船厂项目招商宣传,加强与省内外行业龙头骨干企业联系沟通,对接更多招商线索和信息,优化招商政策,争取项目早日落地。
再次感谢您对我省船舶和海洋工程装备产业发展的关心和支持。在今后的工作中,如有新的意见和建议,敬请随时与我们联系沟通。
领导署名:翁玉耀
联 系 人:谢 强
联系电话:0591-87430150
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3年4月12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省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作室、省人大常委会财经工作委员会;泉州市人大常委会;省政府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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